国有资本参股

  • 详情 国有股东委派董事可以引导民营企业善待员工吗?
    立足于当前民营企业“反向混改”积极推进和 ESG 实践蓬勃发展的大背景,文章以2010—2020 年存在国有资本参股的 A 股民营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国有股东委派董事对民营企业善待员工的影响、机制及边界条件。结果发现,国有股东委派董事显著提升了民营企业的员工责任分数,有利于民营企业善待员工。机制分析表明,国有股东委派董事通过提供资源支持和增加社会关注促进民营企业履行善待员工的社会责任。异质性分析表明,上述结果在管理层短视程度较高、行业集中度较高以及劳动密集度较低的样本中更加显著。进一步考虑国有股东的异质性特征发现,当国有股东为战略型投资者以及与民营企业位于同一注册地时,其委派董事对民营企业善待员工的促进作用更加显著。文章从董事会层面混合治理的视角厘清了国资参股促进民营企业善待员工的机制和作用条件,为民营企业通过制度设计实现“高质量”混合以及借助“反向混改”的契机改善ESG 实践提供了一定的启示。
  • 详情 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中国式扶贫脱贫之道——基于国有资本参股民营企业的视角
    近年来,中国扶贫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系统解构其实现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应用价值。文章从国有资本参股民营企业的视角,考察产权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企业扶贫参与的促进作用。文章立足于中国民营企业存在大量国有股权的基本现实,根据股权结构影响企业行为的基础逻辑,系统分析了国资参股对民营企业扶贫参与的积极影响及其内在机理。基于2016-2020年A股民营上市公司的样本,文章实证研究发现,国资参股明显地促进了民营企业的扶贫参与,在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该结论仍成立。机制检验发现,国资参股通过提升民营企业的资源基础和强化民营企业对扶贫社会责任的价值认同而产生作用。进一步分析发现,该作用在有同省份国有资本参股的民营企业、政府干预较强地区及贫困程度较高地区的民营企业中更为明显。文章探索了我国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与精准扶贫之间的学理关系,从理论上丰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成效的研究,为“十四五”时期巩固扶贫成果以及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也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探索反贫困道路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