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详情 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的再考量:内生化视角
    本文将股权结构内生化,在充分考虑企业异质性的基础上,通过构建基于面板数据的联立方程模型来考察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以沪深两市1997—2005年间的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之间总体上呈一种显著的正向关系:公司的股权结构越集中,其绩效越好;但在不同行业和不同性质的企业之间,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存在明显的差别。
  • 详情 大股东持股对公司价值影响的区间特征:经验的证据
    论文以中国深沪两市A股上市公司2001-2005年跨越多个年度的大样本数据为基础,实证分析了股权集中背景下大股东持股及其他公司治理机制对公司价值的影响。结果表明,大股东持股比例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具有区间特征,两者间呈现出一种“N”型的三次曲线关系。且发现在股权集中背景下,公司价值与大股东的国有性质、大股东控制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度、独立董事比例、高管持股比例负相关,而与股权结构的制衡水平正相关。表明在中国股权结构高度集中和对中小投资者的法律保护不完善的背景下,合理安排股权和控制权结构就显得非常重要。
  • 详情 股权结构、行业竞争性与公司绩效——基于产出效率角度的经验证据
    以上证工业股、商业股和公用事业股指数成分2002年至2004年数据为样本,通过对三种不同竞争性行业的区分比较,从产出效率的角度研究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国有股和法人股随行业竞争性不同对公司绩效产生不同的影响,流通股对公司绩效有负面影响;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的关系随行业竞争性不同而不同,在竞争性较弱的行业两者显著线性正相关,而在竞争性较强的行业则呈显著的U型曲线关系;行业竞争性对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有显著影响。可见,并不存在一个最优的股权结构,企业应根据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来构造合适的股权结构。
  • 详情 中国上市公司高层更换实证研究
    企业内部治理机制是企业运作的基础,因而,度量内部治理机制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高层更换为切入点,采用国际标准的分析方法,对高层更换与企业业绩的关系,与股权结构等其他治理机制的关系以及股价对高层更换的反应 进行了实证研究,从而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效率进行了评估。本文分为五部分。第一章提出了企业内部治理机制效率的概念,并指出了高层更换在度量企业内部治理机制效率中的重要作用,还对国内外高层更换研究现状进行了综述;第二章采用Logistic 回归对高层更换与企业业绩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发现高层更换与企业业绩(以资产收益率来衡量)成负相关;第三章分析了股权结构对高层更换的影响,发现法人持股增大了高层更换对公司业绩的敏感性;第四章采用事件研究分析股价对高层更换的反应,发现市场对高层非常规离职的总体反应是积极的;第五章在总结前面分析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国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政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本文比较系统地研究了股权结构对高层更换的影响,对不同期间高层更换与业绩的关系进行了比较,还采用事件研究分析了股价对高层更换的反应,并在一些方面与国外同类研究进行了比较。
  • 详情 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对最终所有权不同的两类公司的实证研究
    本文区分公司最终所有权的基础上,主要研究了两个问题:民营公司治理结构与国有公司相比有什么异同?两类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绩效影响有什么异同?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后我们发现: 第一,对两类样本公司比较分析发现:从绩效变量看,民营公司有更强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其核心竞争力优于国有公司,两者ROE并无显著差别;从股权结构看,国有公司有更高的股权集中度和更低的流通股比例;从治理结构看,民营公司董事会规模却显著小于国家控股公司,表明民营公司有着更高的治理效率和经营能力。两类公司同样面临业绩逐年下滑的问题。第二,随着证监会的监管措施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正逐步健全,如独立董事制的引进,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强化建设,形式上与现代股份公司相接轨。尽管如此,回归分析表明,治理结构的各个代理变量对两类公司绩效的影响较弱。具体而言,只有经理人年薪对两类公司绩效起到了显著的正面作用;董事会、监事会规模,两职设置情况与公司绩效无明显关系;董事长、总经理持股比例与民营公司绩效不显著相关,与国有公司绩效呈负相关;独立董事引进不但没有如预料那样提高公司绩效,反而在两类公司中都有显著的负面作用。第三,股权结构对两类公司的影响是不一致的。民营公司绩效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呈不显著的U形关系,前五大公司持股比例对公司绩效有显著正面的影响,可能意味着机构股东在民营公司中能起到促进绩效的作用;国有公司业绩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呈倒U形关系,而前五股东持股比例对公司绩效不再显著。区分了所有权后,国家股,法人股比例对公司的绩效无明显影响。第四,负债对公司绩效是不利的,这与国外高财务杠杆能带来更好的绩效不一致,我们认为这与我国公司的负债约束仍然不硬有关。公司规模与CROA相关性不强,说明规模与核心竞争力之间无必然联系。 据此,我们提出了实现股票全流通,加强法律监管及培育经理人市场,加强银行对公司治理作用等建议强化公司治理结构,最终提高公司绩效与竞争力。
  • 详情 政府控制、治理环境与公司价值――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
    以往的关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过多地关注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而忽视了对上市公司背后的政府行为以及公司所处治理环境的分析。本文承袭刘芍佳、孙霈和刘乃全(2003)一文所使用的“终极产权论”,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终极控制人数据,首次将上市公司细分为非政府控制(即民营、乡镇或外资资本控制)、县级政府控制、市级政府控制、省级政府控制以及中央政府控制这五种类型。同时,我们利用樊纲和王小鲁(2003)编制的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数据及其子数据构建各地区公司治理环境指数,具体包括市场化进程指数、政府干预指数以及法治水平指数。在此基础上,我们以2001年至2003年期间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对政府控制、治理环境与公司价值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政府控制尤其是县级和市级政府控制对公司价值产生了负面影响,但公司所处治理环境的改善有助于减轻这种负面影响。其政策含义是,解决中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不仅需要继续“抓大放小”,还需要从根本上改善公司治理环境。对研究者来说,需要把目光转移到影响公司治理的根本因素上来,加强对公司治理环境的分析。
  • 详情 政府控制、治理环境与公司价值――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
    以往的关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过多地关注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而忽视了对上市公司背后的政府行为以及公司所处治理环境的分析。本文承袭刘芍佳、孙霈和刘乃全(2003)一文所使用的“终极产权论”,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终极控制人数据,首次将上市公司细分为非政府控制(即民营、乡镇或外资资本控制)、县级政府控制、市级政府控制、省级政府控制以及中央政府控制这五种类型。同时,我们利用樊纲和王小鲁(2003)编制的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数据及其子数据构建各地区公司治理环境指数,具体包括市场化进程指数、政府干预指数以及法治水平指数。在此基础上,我们以2001年至2003年期间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对政府控制、治理环境与公司价值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政府控制尤其是县级和市级政府控制对公司价值产生了负面影响,但公司所处治理环境的改善有助于减轻这种负面影响。其政策含义是,解决中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不仅需要继续“抓大放小”,还需要从根本上改善公司治理环境。对研究者来说,需要把目光转移到影响公司治理的根本因素上来,加强对公司治理环境的分析。
  • 详情 中国海外上市公司及其治理结构与内部管理控制--基于某海外上市公司的实地研究
    文章大纲 1. 我国企业海外上市的进程 2000年,大型国有企业海外上市成为中国经济的一个重要话题。2000年4月、6月、10月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和中国联通前后分别在美国纽约证交所和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共募集资金上百亿美元。 2001年底,国家有关部门表示:今后5年,中国将会重点支持一批大集团在海外资本市场上市。某著名投行的中国研究部主管表达了乐观的估计:预计未来两年将有300家民营企业到海外上市,包括香港、美国及新加坡等。 伦敦交易所亚太区市场拓展总监也表示,尽管目前在该交易所上市的中国企业只有6家,但相信这个数量在最近几年内会成倍增长。2001年11月,高盛公司代表在广东省省长顾问会议上指出,海外上市的中资公司股票被低估的现象,可望于2002年中期消失。 面对可能再次出现的海外上市热潮,对历次海外上市热潮的冷静分析是必要的。 1. 1外上市历程回顾 历次海外上市高潮的回顾与总结:上市时间 上市地特征 上市企业的行业特征, 1. 2外上市动机探究 不同类型企业海外上市动机研究:国有企业―企业改革,行业重组 高科技企业 1. 3外上市面临的主要问题 法律法规 价值取向 监管与评价方式 1. 4外上市带来的利益冲突 国内消费者与海外投资者之间 2. 国有企业海外上市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改进 2.1 公司治理结构 2. 1。1股权结构 2.1.2董事会职能 2.1.3监事会职能 2.1.4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任命 2.1.5治理结构机构设置的评价 2.2 公司内部管理控制 2.2.1企业组织结构设置 2.2.2 子公司控制 2.2.3财务管理及财务信息管理 2.2.4价格管理 2.2.5中级以下管理人员的任命与业绩考核 2.2.6 内部管理评述
  • 详情 政府控制、治理环境与公司价值――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
    以往的关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过多地关注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而忽视了对上市公司背后的政府行为以及公司所处治理环境的分析。本文承袭刘芍佳、孙霈和刘乃全(2003)一文所使用的“终极产权论”,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终极控制人数据,首次将上市公司细分为非政府控制(即民营、乡镇或外资资本控制)、县级政府控制、市级政府控制、省级政府控制以及中央政府控制这五种类型。同时,我们利用樊纲和王小鲁(2003)编制的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数据及其子数据构建各地区公司治理环境指数,具体包括市场化进程指数、政府干预指数以及法治水平指数。在此基础上,我们以2001年至2003年期间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对政府控制、治理环境与公司价值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政府控制尤其是县级和市级政府控制对公司价值产生了负面影响,但公司所处治理环境的改善有助于减轻这种负面影响。其政策含义是,解决中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不仅需要继续“抓大放小”,还需要从根本上改善公司治理环境。对研究者来说,需要把目光转移到影响公司治理的根本因素上来,加强对公司治理环境的分析。
  • 详情 重塑市场投资价值基础: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行为实证研究
    本报告通过对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1996-2000年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后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行为存在以下问题:(1)上市公司不分配现象突出,不分配的原因主要不是由于上市公司缺乏盈利基础,而是由于上市公司存在过度的资本扩张冲动;(2)派现方式所占比例逐年上升,表面上看,似乎正在向成熟市场状态下上市公司大多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这一通行做法靠拢,但分析表明,在很大程度上,这只是上市公司迫于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压力,为达到再融资目的而进行的策略调整;(3)连续分配能力差,暴露出不少上市公司缺乏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报告认为,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行为不合理是促使我国证券市场投机过度的重要原因,极大地削弱了市场投资价值基础,是市场规范与发展的一个严重障碍,因此,必须把股利分配行为的监管作为上市公司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行为尽快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重塑市场投资价值基础。为此,报告建议: 1、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着力推进国有股减持改革,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使中小投资者能够参与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并使这种政策真正反映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此同时,考虑采取一些短期性措施,对于那些有累积盈利而又不分配的公司,强制其必须披露不分配的具体理由,当公司每股未分配利润达到一定金额后,规定其必须向其股东分配股利,使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所有保障。 2、对于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行为,建议借鉴一些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派现的做法,限制公司通过过分保留盈余进行内部筹资的行为,保障投资者利益,引导公司逐步向成熟市场状态下上市公司大多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这一通行做法靠拢。 3、开展上市公司教育,大力宣传保持股利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重要意义,帮助上市公司提高认识,在税收等政策上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制定具有连续性的、稳定性的股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