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广西大学成立于1928年,首任校长是被誉为教育界“北蔡南马”和“一代宗师”的我国著名教育家、科学家、民主革命家马君武博士。学校坐落于素有“中国绿城”之称的广西首府南宁,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
学校拥有哲、经、法、教、文、理、工、农、医、管、艺等11个学科门类,1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2个“部区合建”一流学科群,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2个ESI学科进入全球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土木工程学科继续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有1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级高校引智平台及一大批省部级创新平台基地。
进入新发展阶段,广西大学胸怀“国之大者”,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秉承“复兴中华,发达广西”的办学宗旨和“勤恳朴诚”的校训精神,大力弘扬“创新创造、奋勇争先、全面一流”的广西大学“双一流”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广西、服务西部、辐射东盟办学,加快推进建设牢牢扎根八桂大地的中国特色“双一流”大学。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2025年继续加大力度引进优秀人才。
详情请见:广西大学概况
二、招聘岗位类别及支持政策
广西大学建立了领军团队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人才等人才岗位与培养激励体系,衔接国家、自治区人才计划项目,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引进人才均办理实名事业编制。
各岗位招聘人数不限,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高层次人才
岗位名称 基本条件 学校支持政策
领军团队带头人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的,可适当放宽5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一流学科建设特别急需的优秀人才,用人方式为编外聘用的,可适当放宽10岁。2.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 1.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全周期服务保障,一事一议,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研究生和助理。2.学校提供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3.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评审通过后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配偶应服从学校需要安排具体工作岗位。4.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学科带头人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的,可适当放宽5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一流学科建设特别急需的优秀人才,用人方式为编外聘用的,可适当放宽8岁。2.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 1.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全周期服务保障,一事一议,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研究生和助理。2.学校提供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3.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评审通过后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配偶应服从学校需要安排具体工作岗位。4.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学术带头人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一流学科建设特别急需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3岁。2.无正高级职称任职资历的,需通过学校教授职称评审。 1.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全周期服务保障,一事一议,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研究生和助理。2.学校提供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3.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评审通过后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配偶应服从学校需要安排具体工作岗位。4.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5.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直接聘为教授职称。
优秀青年人才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一流学科建设特别急需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3岁。2.无正高级职称任职资历的,需通过学校教授职称评审。 1.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全周期服务保障,一事一议,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研究生和助理。2.学校提供租赁住房约9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3.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评审通过后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配偶应服从学校需要安排具体工作岗位。4.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5.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直接聘为教授职称。
(二)基础人才
岗位名称 基本条件 学校支持政策
教授(含预聘)
1.具有博士学位。2.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预聘教授不超过35周岁,可适当放宽。3.教授应具有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任职资历,通过学校教授职称评审。4.预聘教授需先通过学校副教授岗位评审,再评审预聘教授岗位。 1.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备研究生。2.学校在合同聘期内提供租赁住房约8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3.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评审通过后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配偶应服从学校需要安排具体工作岗位。4.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副教授(含预聘)
1.具有博士学位。2.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预聘副教授不超过30周岁,可适当放宽。3.副教授应具有副高级或中级职称任职资历、博士后经历,通过学校副教授职称评审。4.预聘副教授需先通过学校助理教授岗位评审,再评审预聘副教授岗位。 1.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备研究生。2.学校在合同聘期内提供租赁住房约6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3.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助理教授 1.具有博士学位。2.年龄不超过35周岁。3.通过学校讲师职称评审。 1.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备研究生。2.学校根据房源情况提供租赁住房约40平方米,若暂未安排住房的,每月发放生活补贴税前800元,发放生活补贴时长和租赁住房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3.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三、其他支持政策
1.自治区青苗人才普惠性资助:取得博士学位后首次来(留)桂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与学校签订5年以上(含)工作合同、且在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才,自治区给予生活补助和科研启动经费。相关政策详见:广西引进博士人才有关政策(http://rst.gxzf.gov.cn/jlhd/jlhdcjwt/rcdwjs/t17160184.shtml)
2.个性化资助: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在学校支持政策基础上,另有个性化资助(请咨询有关单位)。
3.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相关政策详见:https://www.gxrc.org/Home/Article_new?articleID=9824。
4.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相关政策详见:https://www.gxrc.org/TalentProject。
四、招聘程序
广西大学常年受理人才岗位申请,根据工作进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面试评审(寒暑假除外)。
1.个人申请。请将个人简历、广西大学岗位申请表(详见附件,以“姓名+学院+学科+岗位+高校人才网”命名)同时发送到学院联系邮箱和学校人力资源处邮箱(tpk@gxu.edu.cn)。
2.学院推荐。甄选和审查——课程试讲和学术报告考核——学院人事评审委员会面试评议——党政联席会议决议推荐。
3.学校评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价(副教授、教授岗位)——学科群面试评议(每人20分钟)——学校人事评审委员会评审。
4.办理入职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广西大学人力资源处联系方式
高层次人才岗位
联系人:庞竹玲
电子邮箱:tpk@gxu.edu.cn
电话:+86-771-3232147
咨询QQ:3995275816
基础人才岗位
联系人:付语含、韩力
电子邮箱:tpk@gxu.edu.cn
电话:+86-771-3232147
咨询QQ:3683153931
传真:+86-771-3237366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人力资源处
邮政编码:530004
学校网址:www.gx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