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省委“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推动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博士后制度体系,为深圳构筑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新高地提供强有力博士后青年人才支撑,哈工大(深圳)诚邀潜心学术,勇于开拓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加盟,共谋发展,共赴卓越!
一、学校概况
哈尔滨工业大学始建于1920年,1951年被确定为全国学习国外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两所样板大学之一,1954年进入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6所高校行列,被誉为“工程师的摇篮”。学校于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1999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985工程”重点建设的9所大学之一,2000年与同根同源的哈尔滨建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哈工大,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2022年8个学科入选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名单。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由哈工大与深圳市政府合作共建,以全日制本科生与研究生教育为主、非全日制教育为辅,是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首个在深圳市举办的本硕博培养体系齐全的高水平校区。校区在办学过程中始终坚持扎根深圳,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立足国际学术前沿,紧密结合广东省、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坚持“高等教育改革的试验田、高端人才汇聚的桥头堡、创新成果培育的策源地、国际合作办学的示范区”的办学定位,贯彻落实哈工大“一校三区”融合发展要求,开展党建思政、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术研究、国际合作交流等各项工作。
目前,哈工大深圳校区信息、智能、前沿和未来4大学部,涵盖了15个学院和4个研究院,另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现有全职教师700余人、兼职教师近90人、在站博士后2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近1.4万余人,其中本科生7500余人、硕士及博士研究生近7000人。由周玉、魏奉思、任南琪、欧进萍等10余位两院院士和发达国家院士领衔,哈工大深圳校区形成了以院士为引领、“四青”为主体的“大师+团队”的人才格局。全职教师近80%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近90%为国家及深圳市政府认定的各级高层次人才。
哈工大深圳校区在办学过程中始终坚持立足国家重大需求、立足国际学术前沿,参考全球著名理工院校的专业结构,有的放矢地调整和凝练学科方向,积极扶持和发展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现有理、工、管、经、文、艺、法、交叉8个学科门类26个一级学科,包括8个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14个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8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二、博士后招收计划
自1985年国家批准首批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来,已设立27个科研流动站,基本全面覆盖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全年计划招收博士后200名以上。可不拘泥于学科,具体与合作导师详谈。
三、应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
2.应届博士生或博士毕业3年内,年龄36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并有志于在科研领域继续发展,已在相应研究方向上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者优先考虑。
四、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全球高校排名前200国(境)外高校毕业博士享受2年共60万元生活补贴及最高6万元/月的试岗补贴,其余博士后享受2年共36万元生活补贴,业绩优秀者绩效上不封顶。
2.职称待遇:学校为成果优秀的30岁以下全球排名前100高校毕业博士兑现副研究员职称,其余博士后兑现助理研究员职称;助理研究员在站期间入选各类(国家/省/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博新、B/C档)、各类国境外交流计划,或获得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省、国家)金、银、铜奖等业绩,兑现副研究员职称。
3.住房保障:可通过校区申请租住深圳市人才公寓,租金显著低于市场价格;符合深圳市政府认定条件的可享受青年人才住房支持(安居补贴或过渡性住房二者其一,具体以深圳市政府最新政策为准)。
4.落户政策:可落户深圳市,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
5.科研支持:学校提供顶级的工作平台和充足的科研资源支持,全力支持博士后申报各类(国家/省/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博新、B/C档)、各类国境外交流计划(部分项目互斥,按政策规定执行),统一组织参加省、国家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6.留校政策:留校渠道畅通,业绩突出的博士后,可申请校区准聘副教授或研究系列岗位,并评聘深圳市特聘岗位;出站留校工作享受3年共36万生活补贴(可与特聘岗位补贴叠加);入选博新计划或博士后特别资助者再按国家标准1:1资助,最高30万元;获得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银、铜奖者,按国家和省级奖励金额,1:1奖励,最高20万元。
7.就业支持:85%以上的校区博士后出站后就职于国有企事业单位、行业头部企业,校区积极推荐优秀博士后到校本部、威海校区、郑州研究院、重庆研究院、苏州研究院及大湾区各兄弟高校、科研单位及企事业单位工作。
五、申请方式
1.招聘公告长期有效,招聘信息实时更新。
2.应聘者可以根据岗位需求和兴趣方向联系合作导师,确定录用后,与合作导师所在学部/相对独立运行学院博士后业务负责人联系办理进站手续。
六、联系方式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学(创新、空间、健康、数字经济方向)、会计学(会计学专业资本市场会计研究方向、财务学专业公司财务研究方向)
联系人:温老师
电话:0755-26634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