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各种媒体期刊上关于住房按揭贷款的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即等额还款法)和“等额本金”(即递减还款法)的争论如火如荼。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在于两者的利息差额。本文从实证的角度证明,对银行来说,在同样的贷款利率下,对于两种还款方式,银行的收益是一样的;但对消费则而言则不同。因为消费者资金的使用收益可能低于也可能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因而消费者在考虑还款方式时,应该考虑到自身的实际情况。如果消费者是个保守的理财者可以考虑使用递减还款法;反之,如果消费者的理财方式比较激进,则可以考虑使用等额还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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