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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罚制”对金融法制建设作用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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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5月03日 上次修订日期:2008年05月03日

摘要

“双罚制”理论是一个包括适用条件和实施保障等内容在内的完整体系。它主要解决三个问题:其一是“双罚制”的适用条件,即同是单位违法、犯罪,为何有的处罚对象仅为直接责任人员,而有的处罚对象为单位与直接责任人员两者;同是“双罚制”规定,为何对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程度有区别。其二是“双罚制”的实施保障,包括在法律责任还是法律后果范畴研究“双罚制”和行业自律制度如何保障“双罚制”的实施两个方向;其三、“双罚制”目的如何落实,包括“罚”的种类与组合效果的设计问题。因而,为防范、有效遏制和打击各种金融违规、违法乃至犯罪行为,方便法律实施,金融法制工作首要的任务是抓住“双罚制”的适用条件、实施保障等关键性问题寻求金融法律责任体系完善的突破口,以确保立法效益并最终为金融市场稳健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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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贵 “双罚制”对金融法制建设作用反思 (2008年05月03日) https://www.cfrn.com.cn/lw/14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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