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AI)在公司治理中的应用引发其替代董事的合法性争议。本文以公司法合法性框架为视角,梳理AI参与董事职能的起源、发展及制度障碍。研究表明,AI替代面临三重困境:主体资格上,非生物属性与董事资格要求冲突,受法律人格排斥及身份职能不可替代性制约;决策程序上,算法黑箱违背透明度原则,且缺乏伦理决策能力;责任承担上,多方推诿形成归责真空,监督机制适配失效。现阶段AI替代尚不具备完整合法性,但可通过技术创新、制度突破与全球协同构建“有限替代”范式。本文揭示其合法性演进逻辑,为AI治理合法化及人机协同治理提供理论与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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