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冲突

  • 详情 半强制股利政策与股权融资成本
    在一些国家,强制股利支付是改善公司治理和弥补法律保护不足的重要手段,我国自2001年起陆续出台了类似的半强制股利系列政策。然而现有部分研究却发现,半强制股利政策可能会产生监管"悖论"。那么,事实是否如此?以往这些研究主要从监管成本角度来分析,可能忽视了监管带来的收益,我们认为虽然半强制股利政策提高了融资门槛,但也可能实现股东之间的利益共享,并有利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股利预期,从而实现治理的"溢价"。本文利用2008年监管政策提供的良好自然实验机会,主要从半强制股利政策的治理效应角度来评估政策产生的经济后果。研究发现,从总体平均意义上看,半强制股利政策有助于降低受影响公司的股权融资成本。进一步研究发现,在代理成本高的公司,半强制股利政策的治理作用更为明显,存在一定的治理"溢价"。当然,半强制股利政策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差和外部融资约束较大的公司,半强制股利政策的治理效应被削弱。
  • 详情 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和公司现金持有行为研究
    本文以2003-2008年中国A股市场非金融类公司为研究样本,考察了不同控股股东所有权性质对上市公司现金持有行为的影响及起作用的路径。研究发现:一方面,控股股东的国家所有权性质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融资约束,显著降低了企业现金持有水平,其对外部融资的敏感性随控股股东的政治干预能力的增强而降低,这一优势在货币政策环境变化时更为明显,并随着政府干预能力的增强作用增大。但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代理链条过长和所有者缺位加剧了企业的代理冲突,显著损害了上市公司现金持有的市场价值,地方政府控制企业的代理问题最为严重。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降低了所有权性质的代理成本,但作用有限。因此,国家所有权性质虽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但其过高的代理成本对于公司价值的损害说明国有企业的改革仍然任重道远。
  • 详情 什么导致了主并方的损失:预防型并购(博士生论坛征文)
    针对实证研究揭示的并购中主并公司没有显著收益,甚至在连续并购中,主并公司绩效会越来越差的情况,本文提出了“主并公司为了避免可能存在的更大的损失而被迫进行无法获得显著收益的预防型并购”的动因。本文通过构建模型,从理论上说明,即使主并公司的股东和管理层之间不存在代理冲突,并且公司的决策理性时,主并公司依然可能进行无显著收益的并购。
  • 详情 代理冲突、股权结构与资本投资项目恶性增资——基于大股东对待股权再融资态度和政府干预的研究
    本文在代理理论框架下,基于大股东普遍放弃增配权、政府干预的制度背景,对股权结构对资本投资行为的影响效应进行了理论分析,并以2003-2006年发生恶性增资行为的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结果显示: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大股东放弃增配权和较强的政府干预都将增加企业恶性增资的概率;放弃增配权使企业恶性增资程度与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关系恶化;在大股东放弃增配权情况下,政府干预不会使恶性增资程度与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关系发生质的变化;大股东放弃增配权和政府干预均像一把双刃剑,既能使恶性增资程度随大股东持股比例增加而减弱的趋势放缓;也能使恶性增资程度随大股东持股比例增加而增加的趋势放缓。上述研究发现,为理解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经济后果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当前中国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视角;推进了代理冲突对投资行为影响效应的研究;加深了政府干预、大股东融资态度对企业投资效率影响的理解;为恶性增资形成原因和抑制恶性增资发生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 详情 控股股东、代理问题与股利政策: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中国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价格通常远低于流通股价格,导致控股股东从相同现金股利支付中得到的收益率远高于小股东。因此,我们假设控股股东有很强的动机将现金股利作为一种转移资源,侵害小股东利益的工具。本文的实证研究证明了这个假设。本文的研究结果意味着,监管当局要求上市公司尽可能多地分配现金股利是一项不当的监管措施。这种监管不仅不能达到保护小股东的目的,反而使控股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合法化。
  • 详情 所有权安排与资本结构
    本文在分析我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少数股东、管理者与外部股东之间代理冲突的基础上,使用1998-2001年间的样本数据实证检验了公司所有权安排对资本结构决策的影响。在控制行业和公司特征等因素后发现:(1) 第一大股东控制权对公司资本结构产生显著影响,但大股东类型不同,影响也不同;(2) 在股权比较分散、前几大股东相互制衡的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控制权对资本结构产生显著正向影响;(3)管理者持股比例与公司负债水平之间存在显著的U型非线性关系。从而本文得出结论认为,除行业和公司特征因素外,所有权安排也是影响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决策的一个显著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