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价值

  • 详情 专精特新认定与企业投资效率 ——基于中国A股和新三板公司的经验证据
    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持续推进和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从专精特新认定的视角探讨其对企业的投资促进效应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以2015—2023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为样本,将2019年开始分批实施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为准自然实验,实证检验了专精特新认定对企业投资效率的影响、作用机制和经济后果。研究发现,专精特新认定会显著提升企业投资效率,且这一效应在投资过度企业、小规模企业、北交所和新三板上市、地区政策响应度高和行业“小巨人”密集度高的企业中更为显著。机制分析表明,专精特新认定通过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代理成本和抑制经营不确定性,进而提升了企业的投资效率。进一步研究发现,专精特新认定抑制了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提高了企业价值,并推动了地区资本配置效率的提升。此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未获得认定的企业不存在挤出效应;失去认定资格的企业对同行其他企业非效率投资具有威慑作用;专精特新认定存在供应链溢出效应。本文研究有助于揭示专精特新认定对企业投资效率的影响及其溢出效应,为进一步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益参考。
  • 详情 实物期权与 CAPM 的有效性检验
    考虑企业价值进而股票收益中实物期权及其影响的部分,本文利用随机贴现因子法理论上探讨了CAPM 是线性定价模型的本质,并据此指出实物期权资产或其可能的非线性影响是导致 CAPM 模型失效的原因。进一步,利用 1998-2012 年间我国沪深 A 股上市公司的数据,根据 Fama-French 市值规模和账面市值比,以及企业所处行业构造投资组合,通过比较实物期权调整前和调整后组合预期收益-贝塔关系的差异,实证发现调整实物期权将使得 CAPM 有效。
  • 详情 金融科技赋能下供应链金融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研究:来自大数据文本分析的证据
    发展供应链金融对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战略意义。本文通过对 2007 年-2019 年中国 A 股上市公司全 部公告和全部网络财经新闻报道大数据信息的进行收集整理,实证检验了上市公司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以及参与金融科技的意愿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发展供应链金融在短期可以促进企业股价的上涨,在长期可以促进企业价值的提升,并且上市公司采用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越多,公告中提到供应链金融业务越频繁,这种提升效果越显著。已采用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在新闻报道中提到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相关词汇越多,对上市公司企业价值提升的效果越强。上市公司在发展了供应链金融业务之后会通过提高风险承担水平,提高投资支出与投资收益,提高资金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方式促进企业价值的提高。在进行一系列稳健性检验之后,上述结论依然成立。本文不仅为发展供应链金融提高企业价值提供了基于公开市场数据大样本的实证证据,也对于国家和地方政府支持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具有现实启示。
  • 详情 高管限薪与企业风险承担 ——来自“限薪令”的经验证据
    利用我国 2014 年出台的“限薪令”作为外生冲击构造准自然实验,本文基于我 国沪深交易所上市企业2009-2018年的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方法检验了高管薪酬管制对 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发现:在样本期间内,“限薪令”的施行显著降低了国有企业的 风险承担水平。在区分国有企业类型后,这一结果没有改变。进一步地,我们发现“限薪令” 对企业风险承担的效果受到企业内外部条件的影响:在政策不确定性较高、董事长年龄较大、 企业规模较小和薪酬降幅较大的企业中影响更为显著。此外,“限薪令”的出台,使国企对 政治目标的追求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披露频率和质量显著提高。最后,我们检验了企业风险 承担降低的经济后果,结果发现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的下降导致了企业价值的降低。本文的研 究从企业风险承担视角丰富了“限薪令”经济后果的研究,同时能够为深化我国国企薪酬改 革提供经验依据,具有较强的启示意义。
  • 详情 极端收益冲击 、 机构投资者注意力分散与资本市场定价效率:股价信息含量的视角
    机构投资者对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市场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它们的注意力是有限的,极端收益的冲击可能会导致其注意力分散,从而抵减前述的正面效果。本文基于2008-2018年A股上市公司样本的研究表明,机构投资者注意力分散导致股价信息含量显著下降。这一关系在企业所处的治理环境较差、内部治理水平较低、信息环境较差、股票流动性较低的情况下更为显著。进一步研究表明,机构投资者注意力力分散导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机构投资者实地调研频率、交易活跃度均显著下降,且显著降低了企业价值。此外,基金层面的实证分析表明,注意力分散显著降低了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综上所述,机构投资者注意力分散导致其外部监督效果和知情交易积极性均显著下降,从而降低了市场的定价效率。本文的发现揭示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等不同政策目标之间的有机关联,凸显了系统性地进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 详情 金融资产配置、融资约束与企业价值
    非金融企业配置金融资产是否有助于缓解融资约束、提升企业价值,是经济金融化的宏观背景下需要深刻考察的问题。本文以2008—2018年中国沪深两市非金融企业的季度数据为研究样本,构建计量模型分析金融资产配置的驱动因素以及完整机制。研究表明,金融资产配置与融资约束呈“U”型关系,尽管会产生一定的正向收入效应,然而替代效应与收入效应合力为负,直接通过中介效应挤出实体投资,降低企业价值,融资约束与金融资产的交互效应会放大冲击,对我国实体产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 详情 集团财务公司与成员企业价值
    本文首次系统的研究了我国集团成立财务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业绩变化及其业绩变化的影响因素。实证结果表明,集团成立财务公司后集团成员公司的业绩出现显著的下降,与配比公司相比,成立财务公司的成员企业业绩差于未成立财务公司的集团成员企业,但成立财务公司集团成员企业的业绩变化比后者变化平稳。本研究指出,掏空理论能够解释我国集团企业成立财务公司后成员企业业绩下降。对于成员企业业绩变化的影响因素研究得出,成员企业的成长性越高,成员企业的业绩减少的越快,同时,成员企业的债务水平越高,越有利于抑制掏空。
  • 详情 股权性质与企业避税行为
    传统观点认为,企业的避税行为有利于增加企业价值,因为通过避税,避免了企业财富的流出。但是,这种观点忽略了一个现代企业的重要特征: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在委托代理的框架下,经理人可能利用复杂的避税手段来掩盖公司真实的信息,使得长期经营现金流为负的项目得以持续,从而导致对企业价值的损害。在中国市场上,存在着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两类不同的企业,对我们分析企业避税行为与企业价值关系提供了独有样本和分析机会。本文第一次通过对比的方法研究企业避税行为与企业价值的关系。
  • 详情 CVC与IVC联合投资对创业企业价值增加的影响研究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完善以及创业板的推出,风险投资必将会成为我国未来中小企业筹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因此,本文从创业者的视角去解释创业企业价值增值的来源,并对这些增值来源进行分析评价,以便创业企业能根据附加值的大小来选择能与之合作的投资者。为此,本文在界定了相关概念,提出了两个假设后,设计了判断增值服务水平的因素模型,并采用层次分析法对每一因素赋权重值,之后结合案例计算出增值指数(AVI),衡量创业企业价获得的增值服务的大小。研究结论认为,对创业企业来说最需要的是市场方面的支持,其次是管理支持,最后才是技术支持,并预言CVC会挤压IVC的生存空间甚至在提供管理支持方面会取代IVC。
  • 详情 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治理指数与企业绩效
    有鉴于利益相关者的相关问题已成为现行公司治理框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本文设置利益相关者治理评价指标考察中国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和利益相关者权益的保护状况并得出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进一步的实证研究表明,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对每股收益(EPS)、净资产收益率(ROE)、股本扩张能力(NAPS)均有显著的正面影响,这表明上市公司良好的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和较高的利益相关者治理水平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进而提升包括股本扩张能力在内的企业成长与发展潜力。同时,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所涉及的5个方面对企业业绩和企业价值也存在重要影响。因此,建议在公司治理中考虑利益相关者的权益,鼓励利益相关者适当而有效地参与公司治理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