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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务治理与实体企业系统性风险
在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叠加的复杂形势下,妥善处置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是确保当前我国经济稳定和发展安全的关键。文章以2010-2020年我国非金融上市公司年度数据为样本,采用2015年新《预算法》的正式施行作为外生政策冲击构造准自然实验,深入考察了地方政府债务治理对实体企业系统性风险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地方政府债务治理通过杠杆失衡机制和信用关联机制,有效降低了实体企业的信贷错配、过度负债及杠杆操纵水平,显著弱化了实体企业间的担保关联和因影子银行与金融化活动引致的信用风险关联,从而有力缓释了实体企业的系统性风险。这一效应在政府隐性担保强、金融监管程度弱及城投债务期限长的地区尤为明显。经济后果上,地方政府债务治理对实体企业系统性风险的积极缓释效应,最终有利于促进企业经营业绩的平稳增长。文章的研究揭示了地方政府债务治理具有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以及消除经济增长隐患的重要政策效果,对于深化地方政府债务治理改革和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具有重要理论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