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风险缓释

  • 详情 金融创新能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吗? ——基于信用保护工具提高企业投资效率的证据
    近年来,在债市违约潮频发制约债券融资的背景下,我国吸收借鉴国外信用衍生品发展经验,创新了中国版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edit Risk Mitigation,以下简称CRM),推动了债市功能恢复和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本文搜集银行间及交易所债券市场凭证类CRM数据,从提升企业投资效率的视角,考察了我国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服务效果。结果发现,发行CRM能够同时降低企业投资不足与过度投资程度,有效抑制企业的非效率投资现象。CRM创设机构发挥了关键性的治理作用,主要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降低信息不对称、增强债务治理等机制促进投资效率。CRM服务民营企业提升投资效率的效果更明显,且当CRM创设规模覆盖比率越高、保护期限越长时,提升投资效率的效果越强。结论显示,作为增强债券市场有效性的金融创新制度,CRM具有较好的增信效果和治理效果,契合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宗旨,对中央提出的“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都具有重要实践启示。
  • 详情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之影响——对中国上市公司银行贷款的实证研究
    信用风险缓释(CRM)工具能影响贷款的违约风险暴露和违约损失,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贷款的损失预期,进而影响到贷款的定价策略和最终价格形成。本文基于CSMAR《中国上市公司银行贷款研究数据库》,就CRM工具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影响进行多视角的研究,我们的研究发现,理论与现实通常是背离的:(1)信用贷款与非信用贷款的风险溢价不存在显著差异,且信用贷款的风险溢价通常还低于非信用贷款;(2)在担保、质押、抵押三种CRM工具中,只有抵押贷款和非抵押贷款的风险溢价存在显著差异,CRM工具在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定价中未能得到应有的体现和反映;(3)在2004年以前,国有银行与非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与非股份制银行的风险溢价存在显著差异,但在2004年以后,这种关系不复存在;(4)在2004年以后,城商行等的风险溢价较之以前显著提高了,但这更多体现了其对县域(或区域)金融垄断性的提高和垄断租金的获得,并非意味着城商行等对CRM工具的风险敏感性有了实质性提高,或贷款的风险定价能力增强了。
  • 详情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之影响——对中国上市公司银行贷款的实证研究
    信用风险缓释(CRM)工具能影响贷款的违约风险暴露和违约损失,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贷款的损失预期,进而影响到贷款的定价策略和最终价格形成。本文基于CSMAR《中国上市公司银行贷款研究数据库》,就CRM工具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影响进行多视角的研究,我们的研究发现,理论与现实通常是背离的:(1)信用贷款与非信用贷款的风险溢价不存在显著差异,且信用贷款的风险溢价通常还低于非信用贷款;(2)在担保、质押、抵押三种CRM工具中,只有抵押贷款和非抵押贷款间的风险溢价存在显著差异,CRM工具在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定价中未能得到应有的体现和反映;(3)在2004年以前,国有银行与非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与非股份制银行的风险溢价存在显著差异,但在2004年以后,这种关系不复存在;(4)在2004年以后,城商行等的风险溢价较之以前显著提高了,但这更多地体现了其对县域(或区域)金融垄断性的提高和垄断租金的获得,并非意味着城商行等对CRM工具的风险敏感性有了实质性提高,或贷款的风险定价能力增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