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

  • 详情 股票收益率非对称性:新测度与新发现
    收益率非对称性定价是金融研究中长期存在争议的重要问题。本文创新性地提出了基于概率分布、反映收益率整体非对称性的新测度(Return Asymmetry, RA),首次为该争议提供了跨市场的系统性证据。研究发现:首先,RA测度在中、美等主要市场均能负向预测股票横截面收益率,其解释力较传统测度显著提升;其次,RA的定价优势源于其对收益率复杂分布信息的更全面捕捉,特别是能有效识别系统与特质非对称之间的交互效应;最后,通过博彩偏好、投资者情绪、关注度和套利限制等多维度渠道分析,证实行为因素是驱动收益率非对称性定价的核心机制。本研究不仅有助于弥合学术分歧,更建立了具有全球适用性的非对称定价分析范式。
  • 详情 有利为之还是被迫入局? ——寻租行为对企业年报文本可读性的影响研究
    要建立“长钱长投”的投资者市场,企业优质的文本披露必不可少。本文基于政企双向利益交换视角,利用深度学习技术(Word2Vec模型)构建年报文本可读性指标,检验寻租行为对企业年报文本可读性的影响。研究发现,寻租行为显著降低了企业年报文本可读性。在机制分析阶段,研究证明了寻租行为会通过企业自利行为和管理者自利行为影响年报文本可读性,同时排除了官员主动敲诈能促进寻租对可读性负面影响的情况。异质性分析发现,内部治理手段、市场监督力量以及政府治理政策均能有效抑制寻租对可读性的负面影响。本文从信息披露视角拓展了寻租行为的经济后果研究,为优化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和深化反腐治理提供了理论依据与实践启示。
  • 详情 国有股东委派董事可以引导民营企业善待员工吗?
    立足于当前民营企业“反向混改”积极推进和 ESG 实践蓬勃发展的大背景,文章以2010—2020 年存在国有资本参股的 A 股民营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国有股东委派董事对民营企业善待员工的影响、机制及边界条件。结果发现,国有股东委派董事显著提升了民营企业的员工责任分数,有利于民营企业善待员工。机制分析表明,国有股东委派董事通过提供资源支持和增加社会关注促进民营企业履行善待员工的社会责任。异质性分析表明,上述结果在管理层短视程度较高、行业集中度较高以及劳动密集度较低的样本中更加显著。进一步考虑国有股东的异质性特征发现,当国有股东为战略型投资者以及与民营企业位于同一注册地时,其委派董事对民营企业善待员工的促进作用更加显著。文章从董事会层面混合治理的视角厘清了国资参股促进民营企业善待员工的机制和作用条件,为民营企业通过制度设计实现“高质量”混合以及借助“反向混改”的契机改善ESG 实践提供了一定的启示。
  • 详情 使用机器学习方法预测中国上市公司“漂绿”
    本研究开发了一种创新方法来预测中国上市公司的"漂绿"行为。通过将大型语言模型BERT整合到机器学习框架中,我们构建了一个先进的漂绿预测模型。这种方法能够捕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年度报告的环境披露中微妙的语言线索和语义细节,显著提高了识别漂绿的精确度。研究采用了多种机器学习模型,包括支持向量机(SVM)、随机森林(RandomForest)和随机欠采样算法(RUSBoost),并在三种不同的数据集上进行了测试:基础财务数据集、扩展的Word2Vec环境披露数据集,以及BERT优化的环境披露数据集。结果表明,RUSBoost算法结合BERT调整的环境披露数据在各项评估指标上表现最佳,凸显了先进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在分析环境披露文本方面的优势。此外,我们的研究发现预测的漂绿指标与ESG评级机构间的评级分歧显著相关,验证了本研究所开发的漂绿变量。本研究为识别和预测企业漂绿行为提供了一个创新的、基于文本的方法。这一工具对投资者、监管者和政策制定者具有重要价值,有助于捕捉公司的欺骗性环境披露。
  • 详情 基于隐性因子模型的公募基金业绩分析
    如何合理评价基金业绩是满足培育一流投资机构这一国家重大需求的重要议题。现有的基于传统资产定价方法所构造的因子无法满足大数据时代高维特征决定基金业绩的市场环境。本文创新性地运用前沿的工具主成分分析法,从28个与基金业绩有关的特征中提取出隐性定价因子。本文发现,五因子隐性模型对基金和基金组合业绩的整体解释力度在样本内分别达到了81.85%和99.82%,这一整体解释力度在样本外分别为79.53%和99.74%。本模型对基金和基金组合的解释力从整体、时序、截面和相对误差每个角度都优于传统的显性因子模型。在识别隐性因子过程中,基金持仓股票的市值、换手率、营业利润、过往表现和基金过往业绩发挥了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隐性因子部分的定价能力同通货膨胀率、国债利率、宏观杠杆率、股债市场流动性和工业生产不确定性等常见的宏观周期波动有关。最后,基于以上发现,本文认为应当利用大数据多元化基金业绩度量体系,以优化散户投资者基金资产配置效率。
  • 详情 中国特色估值体系、国有经营性质和投资者情绪
    央国企在我国经济社会中除了创造经济价值和国家税收外,还承载着广泛的社会责任与企业担当。受行业属性、经营状况和政策因素等多方面影响,部分央国企长期存在市场估值偏低、投资者情绪低迷的问题。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提出与实践,有利于修复当前国企和非国企估值水平割裂的现状,对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利用股吧文本、股票市场交易和公司股权数据,采用模糊断点回归设计,评估中国特色估值体系提出之后上市公司经营性质对于投资者情绪的影响。研究发现:(1)“中特估”在官方层面正式提出后,上市公司国有控股经营性质对个股投资者情绪有显著的提升作用;(2)该效应在日常消费品、工业和通讯服务三大行业和高市值公司较为明显,且在时间维度上具有短期滞后性和长期衰减性;(3)本文进一步发现,这一处理效应可能通过股息偏好机制发挥作用。本文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对“中特估”效应定量分析的空白,有助于理解新形势下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对引导市场投资者情绪也有一定的政策和企业决策参考价值。
  • 详情 平台重要还是人才重要?共同基金的业绩密码
    我国共同基金市场的规模在近十年急速扩张,而对于基金经理和基金管理公司谁是决定基金业绩的重要因素的问题仍存争议。本文基于1998-2021年的共同基金、基金经理和基金管理公司数据,采用Abowd, Kramarz, and Margolis (AKM)提出的方法和Mover Dummy Variable(MDV)方法,利用移动者提供的流动性,分离识别了基金经理(人才)和基金管理公司(平台)的固定效应。研究发现在决定基金业绩方面,人才比平台更重要,且重要至少9倍。在不同市场环境中,熊市中人才变得更加重要。在基金类型方面,相对于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和混合型基金受人才的影响更大。根据业绩分层,在业绩较好的基金中,人才较平台更为重要,而在业绩较差的基金中,平台的重要性相对提高。通过分析不同跳槽方向的基金经理,发现研究结论不受人才与平台之间依据业绩和业绩差异匹配的影响。本文的研究结论对基金从业者、基金管理公司和投资者在选择平台、人才、基金等方面均有指导意义。
  • 详情 个人投资者是聪明投资者吗?——来自科创板个人投资者新股中签后弃购数据的证据
    “注册制”改革后,新股弃购现象逐渐增多,已经成为新股市场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现象,对影响新股弃购因素的研究将有助于加深对投资者行为的理解,具有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本文以科创板个人投资者新股中签后的弃购行为作为研究场景,从“信息效应”和“关注效应”的视角结合发行人基本面、资本市场情绪和投资者关注度三个代表性指标研究了个人投资者新股中签后弃购决策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1)发行人基本面、缴款时市场情绪和投资者关注度均对个人投资者弃购产生重要影响,尤其是市场情绪是导致个人投资者弃购最为显著的影响因素。(2)2021年9月份科创板定价制度显著提升了个人投资者的弃购率,并且造成投资者弃购决策更加依赖市场情绪。(3)弃购率高的企业IPO后续表现较差,说明科创板投资者趋于理性,并且参与弃购的个人投资者是聪明的投资者。本文结果表明企业层面,市场层面和网络信息层面的信息能够影响个人投资者交易行为,并且科创板的个人投资者中存在聪明投资者。因此,监管机构应完善科创板主承销商包销制度,允许聪明投资者弃购新股将有效制约科创板的“三高现象”。
  • 详情 A股关联公司的股票动量溢出效应研究——基于分析师共同覆盖的视角
    本文基于有限注意力假说, 用分析师共同覆盖构建公司相关性, 检验了 A 股市场关联公司之间股票的动量溢出效应. 研究发现, 以共同覆盖分析师数量作为权重构建的关联公司股票加权平均收益率, 能正向预测焦点公司未来 1∼12 月的收益率, 基于关联公司收益率构建的多空组合可获得 10%∼12% 的年化超额收益; 在截面回归中, 关联公司动量溢出效应较同行业或同地区公司的动量溢出效应更强. 异质性分析表明, 在拥有更多分析师共同覆盖、非明星或低学历分析师共同覆盖, 以及焦点公司股票被更多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持有时,关联公司动量溢出效应更强, 说明该效应的成因与分析师和投资者的有限注意带来的行动迟缓和反应滞后相关. 本文的工作对 A 股市场跨资产动量效应给出了全新证据, 对市场监管与投资者决策具有参考价值.
  • 详情 退市后如何持续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案例分析
    为规范证券市场,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但退市后如何持续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盲点。本文以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为例,探讨上市公司退市后关于规章制度的一些盲点。具体如下:第一,修改公司章程中与大股东的关联交易时,并未明确指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应该回避表决。实践中,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并未回避,导致修改公司章程中关联交易议案通过。第二,退市公司关联交易比例并无明确规定,由此可能导致关联交易比例过大。第三,控股股东利用自己绝对控股地位,否决中小股东合理提案。作者认为,针对本文提到的盲点,监管部门必须出台明确规定大股东及关联方在修改公司章程时应回避事项,而且还要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上限,持续保护退市后中小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