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转型

  • 详情 国外技术引进对中国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机制、异质性与政策启示
    本文基于2011-2022年城市层面与A股上市公司数据,采用多维面板固定效应模型与双重差分法(DID),系统考察了国外技术引进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国外技术引进通过技术转移基地的设立显著促进了企业数字化转型,且这一结果在控制了企业特征与城市特征后依然稳健。技术溢出效应是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中介路径,国外技术引进通过提升数字经济领域专利授权量推动了企业数字化转型,但对专利申请的影响较小。异质性分析表明,国外技术引进对国有企业、参与国际贸易企业以及融资约束较小企业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比中低技术制造业企业更易从技术引进中获益,而服务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受技术引进的影响较小。城市异质性分析显示,非省会城市、内陆城市以及新基础设施较发达城市的技术引进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本文的研究为理解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国外技术引进的作用提供了经验证据,同时也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参考。
  • 详情 大行下沉与农商行特许权价值嬗变——农村金融市场竞合新格局
    农村商业银行是我国县域金融体系的毛细血管,其特许权价值的稳定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与农村金融生态稳定。近年来,大型国有银行服务重心下沉这一政策举措在缓解农村地区融资难题的同时,也对农商行的生存环境与市场地位形成显著冲击。本文基于2014-2021年我国107家农商行的非平衡面板数据,实证研究发现:总体上,大行下沉显著降低了农商行特许权价值,且存在地区与银行个体异质性。机理上,大行下沉对农商行的竞争挤出效应远大于合作互补效应,具体表现为大行下沉通过降低农商行贷款规模与净息差对农商行特许权价值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其未显著通过影响不良贷款率和农商行自身数字化转型程度来影响农商行特许权价值,进一步说明了大行下沉的技术溢出效应不显著。为使农村金融体系内机构竞合格局稳定向好发展,需要通过金融监管政策调整和农商行数字化转型加速和体制机制改革以应对冲击。
  • 详情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数字化转型与劳动力就业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如何扩大就业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意义重大。本文基于投入产出表数据构建企业宏观层面的数字化转型指标,并基于中国31个省份代表性报纸构建中国省级行政区经济政策不确定性指数,考察企业数字化转型对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与劳动力就业规模关系的影响。研究发现,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劳动力就业存在破坏效应,数字化转型能够有效缓解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劳动力就业的不利影响。机制检验发现,数字化主要通过减弱企业对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感知度、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和减弱企业金融化动机的途径缓解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劳动力就业的破坏效应。异质性分析表明,这一缓解作用在东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强地区和国有属性企业效果更强。此外,数字化转型对第三产业和中高技能劳动力就业规模的缓解效果更强,有助于提升就业质量。本文基于企业数字化角度为高效减轻经济政策不确定对劳动力就业的破坏效应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
  • 详情 数据隐私与企业创新 —来源于《个人信息保护法》 的证据
    摘 要:随着互联网与电子贸易的发展,用户的个人隐私保护机制已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议 题之一。本文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对企业创新的影响。选取2021年《个 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作为准自然实验以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并以机构投资者和分析师关注度为 中介变量构建机制分析。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实验组比对照组的每年专利数量增量减 少了 12.4%。《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短期内对企业获职数据的能力造成限制,因此会抑制数 字化转型程度较高的企业的创新活动。此外,机制分析表明《个人信息保护法》通过抑制机构持 股比例和分析师关注度进而抑制企业创新,这一结论与异质性检验结果一致,即尽管长远看有助 于构建健康数字经济环境,该抑制效应短期内在国有高数字化转型水平企业及非四大审计的企业 中更为显著。
  • 详情 政策赋能、数字化转型与企业ESG
    本文基于2010—2022年中国上市公司面板数据,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设立作为准自然实验,从数字经济的视角,探讨大数据试验区的设立与企业ESG绩效的关系。研究发现,大数据试验区的设立显著提升了企业的ESG绩效,激发了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动力,尤其是对企业的环境治理(E)和社会治理(S)维度的提升效果更为显著,体现了数字化政策在中国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于企业规范约束的作用。第二,机制研究表明大数据试验区的设立使明显促进了当地企业的数字化程度,此外,区位导向性政策可以有效规范约束企业数字化转型,从而促进企业ESG绩效的提升。第三,大数据试验区能够更好地促进东部地区、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企业以及非高新技术企业,并未实现均衡发展,仍存在区域和企业间差异。本文结论不仅有助于深化理解以大数据试验区为代表的数字产业政策对企业发展的作用效果,也为地方政府依托大数据试验区,抢抓数字经济发展的新机遇,深度挖掘数据要素价值,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 详情 银行数字化转型对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的影响研究
    本文从数字化战略、数字化组织、数字化产品、数字化服务、数字化技术和数字化人才等六个一级指标和二十六个二级指标构建了银行数字化转型指标体系,进一步基于2010-2022年中国上市企业与其贷款银行的配对样本,考察银行数字化转型对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的影响。结论如下:银行数字化转型有助于改善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银行数字化转型主要是通过银行数字化战略、数字化组织和数字化技术对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产生影响。机制分析表明,银行数字化转型通过 “融资期限结构调整”机制和 “融资约束缓解”机制改善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异质性分析表明,对于高分析师关注、高研报关注,高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和低信息披露的企业,银行数字化转型能够更好地改善其投融资期限错配。银行数字化转型通过改善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进而提升了其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增长能力,同时缓解了企业的财务风险,但对企业经营风险的缓解作用不显著。银行金融科技对投资显。研究为银行数字化转型赋能实体经济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为政策制定者、银行和企业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 详情 数字政府建设能降低企业非生产性支出吗?——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进程中,有效降低企业非生产性支出是提高市场运行效率的关键环节。文章基于 2016—2019 年中国 A 股上市公司数据,使用大数据发展“政用指数”刻画各地区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评估了数字政府建设对企业非生产性支出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发现,数字政府建设显著降低了企业非生产性支出。上述结论在一系列稳健性检验之后依然成立。异质性效应分析表明,数字政府建设抑制企业非生产性活动的效应对非国有企业、政府管制行业、数字化转型程度较高的企业以及信息基础设施水平较高的地区更强。机制检验结果表明,数字政府建设降低企业非生产性支出的效应随着政务服务效能的提升而减弱,且数字政府建设会显著改善企业面临的税收环境。这意味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是数字政府建设降低企业非生产性支出的重要机制。文章证实了数字政府建设对于抑制企业非生产性活动的积极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可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夯实经济发展效率的变革提供政策借鉴。
  • 详情 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与系统性金融风险—— 兼论“太关联而不能倒”和“太小而无法竞争”
    金融创新分散风险的行为虽然对提升金融效率有益,但通常也伴随着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累积。本文改进最新的“去一”法,运用云计算技术和分年度各2000万次蒙特卡洛模拟实验,测算2010-2021年包括中小银行在内的684家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风险贡献值和易被忽视的间接关联风险,深度理论思考并实证探索银行数字化这一金融创新的伴生关联风险溢价,以及其系统性风险累积效应源泉。主要结论如下:首先,针对第一个新视角,银行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科技相关度提高基础资产相关度,从而产生了易被忽视的间接关联风险。这主要是因为中小银行跟随性创新引致了基础资产同质化,大银行则不显著。其次,针对第二个新视角,商业银行的数字化具有显著的系统性风险累积效应。这主要由个体风险主导,而总关联风险则显著下降,说明数字化虽然有助于分散风险,但激励了总量的风险承担水平。具体来说,其有利的一面在于拓展了新投融资渠道,降低了同业投资和负债,实现风险分散。除间接关联风险之外,其负向机制在于新投资渠道使得商业银行有能力进行高风险高收益的资产配置,但是对盈利能力提升作用不明显,导致提升了其风险承担乃至个体风险水平。最后,进一步探索研究表明,大银行通过数字化下沉业务的挤压效应,使中小银行表现出“太小而无法竞争”的现象,是系统性风险累积的主因。具体来说,中小银行在大银行数字化下沉业务的挤压下,导致数字化开拓新业务承担较高风险的同时,盈利效果、融资成本和风控优势均不明显。并且排除了监管约束和数字化门槛效应的替代假说。上述研究拓展了“太关联而不能倒”的理论以及发现了“太小而无法竞争”的典型现象,也有助于丰富关于银行数字化上述两个新视角的理论认识,并且对于推进数字金融的穿透式监管和行为监管,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具有重要政策参考意义。
  • 详情 数据机构在金融领域的功能及监管研究
    近几年, 全球数字经济快速发展, 再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 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已成为明显趋势。 数字经济的发展催生了海量数据需求, 促使数据行业快速成长。 而数据机构作为数据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不断地渗入到金融服务领域之中, 改变了金融行业的结构, 推动了普惠金融的发展, 同时也产生了包括数据隐私泄露、 算法歧视、 数据垄断等在内的一系列风险。 如何做到既鼓励金融机构利用数据机构的服务实现产业赋能, 又有效规避双方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成为了大数据时代金融监管的研究热点。 本文首先按照金融机构与数据机构合作的四大主要应用场景具体分析了数据机构在金融领域的功能, 以及双方在开放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 其次, 本文选取美国、 欧盟、 英国、 新加坡、 中国香港五个代表性国家和地区详细梳理了国际上为了防范第三方数据公司为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相关的监管经验。 最后, 借鉴国际经验, 结合国内对于金融领域第三方数据公司的监管现状, 以及我国国情, 提出四点监管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