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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问题、解决对策和发展
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呼声越来越高,它为企业的融资提供了除银行贷款、
发行股票上市之外的另一种有利途径。但是目前我国的企业债券市场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我们来解决。最主要的问题市企业债券市场的主体结构问题。在对1998年到2002年发行债券的企业进行分析,我们发现,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大部分债券本质上属于公共部门债券,包括中央政府机构债券和地方政府的市政债券。政府部门在进行发债审批时,主要从“政府意图”和“产业政策”的角度选择合意的企业,其最终结果表现为中央政府分部门以及所属机构、由地方政府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这限制了其他具有发债资格企业的进入。严格的管理体制也是抑制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重要原因。“规范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管理体制严格限制了企业债券的发展。“企业发行债务筹集资金得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得40%”的要求在银行存款利率不断调低的情况下,已经低于投资国债和股票的收益率,无法吸引投资者;此外,这种利率的约定也不利于市场价格的形成。除了以上两个问题,企业债券品种单一,二级市场缺乏流动性;企业债券信用评级质量低;企业债券的监管模式尚未完全理顺都是制约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瓶颈。
因此,我们必须在企业债券的各个方面进行改善、改革,促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主要的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为政府机构和地方机构债务融资单独开辟融资市场,避免其和企业争夺市场,并要多公共部门性质的债券实施严格的审批制,要把确保政府债券安全性和捍卫政府信誉放在首位。对于企业债的监管应该实行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逐步撤销对市场的计划性控制,因此必须建立信息披露机制。进行发行制度的改革,首先是改审批制为核准制,改多头审批为一家核准,改一次发行为监管机构一次核准,但发行人可视其需要和市场情况多次发行;其次应该准许商业银行进行承销;最后取消利率40%上限的限制。健全企业债券市场的监管体系,对发行主体主要是进行事前监管和事后监管、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建立有效的偿债保障机制。发展企业债券的场外市场,建立做市商制度也是我们改善企业债券市场的有效途径。
企业债券可以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新途径。通过“中关村模式”的分析,我们建议可以通过建立中小企业联盟的方式,以同一主体对外发债。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也需要政府部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