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改革

  • 详情 中国特色估值体系、国有经营性质和投资者情绪
    央国企在我国经济社会中除了创造经济价值和国家税收外,还承载着广泛的社会责任与企业担当。受行业属性、经营状况和政策因素等多方面影响,部分央国企长期存在市场估值偏低、投资者情绪低迷的问题。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提出与实践,有利于修复当前国企和非国企估值水平割裂的现状,对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利用股吧文本、股票市场交易和公司股权数据,采用模糊断点回归设计,评估中国特色估值体系提出之后上市公司经营性质对于投资者情绪的影响。研究发现:(1)“中特估”在官方层面正式提出后,上市公司国有控股经营性质对个股投资者情绪有显著的提升作用;(2)该效应在日常消费品、工业和通讯服务三大行业和高市值公司较为明显,且在时间维度上具有短期滞后性和长期衰减性;(3)本文进一步发现,这一处理效应可能通过股息偏好机制发挥作用。本文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对“中特估”效应定量分析的空白,有助于理解新形势下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对引导市场投资者情绪也有一定的政策和企业决策参考价值。
  • 详情 国有注资能提高企业的ESG表现吗?
    国有股权对企业非财务绩效的影响一直是政策制定者和学者们探讨的热点,但这方面的研究还存在较多的争议。使用2013-2022年的中国A股上市企业数据和交叠双重差分估计方法,本文探讨了国有注资所带来的国有股权对企业ESG表现这一非财务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国有注资能够提高企业的ESG表现,且主要是通过缓解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提高企业的外部监督和内部治理水平等方式来实现的。异质性分析表明,对于注资后成为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和面临较大市值压力的企业来说,国有注资对ESG表现的正向影响更大。本研究不仅为有关国有股权与非财务绩效之间关系的争论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还为中国正在进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双碳目标”的推进提供了启示。
  • 详情 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中国式扶贫脱贫之道——基于国有资本参股民营企业的视角
    近年来,中国扶贫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系统解构其实现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应用价值。文章从国有资本参股民营企业的视角,考察产权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企业扶贫参与的促进作用。文章立足于中国民营企业存在大量国有股权的基本现实,根据股权结构影响企业行为的基础逻辑,系统分析了国资参股对民营企业扶贫参与的积极影响及其内在机理。基于2016-2020年A股民营上市公司的样本,文章实证研究发现,国资参股明显地促进了民营企业的扶贫参与,在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该结论仍成立。机制检验发现,国资参股通过提升民营企业的资源基础和强化民营企业对扶贫社会责任的价值认同而产生作用。进一步分析发现,该作用在有同省份国有资本参股的民营企业、政府干预较强地区及贫困程度较高地区的民营企业中更为明显。文章探索了我国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与精准扶贫之间的学理关系,从理论上丰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成效的研究,为“十四五”时期巩固扶贫成果以及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也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探索反贫困道路提供了有益借鉴。
  • 详情 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产业链定价策略影响的研究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对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产业链的垂直市场结构设计理论模型,从控制权角度探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持股比例与产业链中双重边际化现象的关系。研究表明,存在国有持股比例阈值,当国有持股比例高于阈值时,产业链中不会出现双重边际化现象,反之则相反。市场竞争状况影响产业链整体利润、上下游利润分配规则和市场需求规模,从而作用于该阈值,影响双重边际化。与水平市场结构相反,由于上下游产品间互补效应的存在,垂直市场结构中市场竞争程度越强时,双重边际化现象越易出现,该现象也越易阻碍产业链整体利润提升,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时需要加以关注。因此,依据市场竞争指标设计混合所有制改革措施时,务必要严格区分水平或垂直市场,关注不同市场结构下竞争程度对政策实施后市场竞争均衡的不同影响。
  • 详情 试点政策中的“非干预效应”:基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证据
    政策试点在我国是逐步推行各种政策的重要阶段。目前的文献集中于分析各类试点效应, 但对试点过程中具体机制的区分还有待探索。被试点的对象发生变化,可能是由于受到更多的关注和 监督、外界改变了对它们的评价、或者试点政策干预之外的扶持等因素,而并非由于试点政策的具体 干预措施而产生,称为“非干预效应”。本文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研究对象,利用双重差分 法发现,当试点名单公布之后,试点企业的业绩发生改善,而此时改革的具体措施尚未实施。进一步 的分析排除了国企高管的晋升激励和合作客户资源增多的解释,支持财务费用降低的论断。本文的发 现对试点政策的事前设计和事后评估有重要的政策意义。
  • 详情 民营企业知识赋能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最优策略——基于股权结构与福利效应双重视角
    民营资本参股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下简称“混改”)中,通过知识赋能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是新时期混改的重要方向。本文基于内生交叠持股的混合寡头竞争模型,研究隐性知识分享背景下混改的最优股权结构及其福利效应,并界定混改的有效“边界”。研究发现:(1)激励民营企业分享知识需使其参股比例高于一定阈值,当知识价值较高时,参股条件下难以激励民营企业分享知识,“拉郎配”式混改无法提升社会福利。(2)当使民营企业参股能够激励其分享知识时,恰好激励知识分享的参股比例为混改的最优股权结构。在该股权结构下,当且仅当国有企业知识吸收能力高于特定阈值,且知识价值位于上下阈值间时,恰好激励知识分享的混改才能提升社会福利。因此,“中等”知识价值和较强吸收能力即界定了参股式混改的有效“边界”。(3)若知识价值为私有信息,合理的参股合约设计可有效甄别民营企业的知识价值类型,实现完全信息下的最优社会福利水平。本文提供了知识经济背景下混改策略的理论分析框架,丰富了混合所有制企业理论,对有效推进混改具有启示意义。
  • 详情 知识转移激励与最优国企混改股权结构——基于公平竞争的视角
    合理的股权结构设计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本文基于公平竞争视角,分析国有资本转让国有股权吸引民营竞争企业参股时,民营企业的知识转移激励如何影响最优股权结构(即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民营企业占股比例)。研究发现,两家企业同质产品竞争时,若国有资本只考虑社会福利,则当知识价值很高或很低时,不混改是国有资本的最优选择。只有当知识价值处于中等水平时,混改优于不混改,且最优股权结构可激励知识转移。随着市场竞争程度的提升,即使当知识价值很低时,混改也优于不混改,且最优股权结构可激励知识转移。随着产品差异程度的提升,即使当知识价值很高时,混改也优于不混改,且最优股权结构可激励知识转移。此外,随着国有资本更加重视利润目标,则混改优于不混改,但最优股权结构是否可以激励知识转移取决于利润权重大小和知识价值。多数情况下,最优股权结构下的混改会带来消费者福利损失,但当产品差异程度足够大且知识价值足够高时混改可以提升消费者福利。本文从理论上揭示了,不同市场结构下,知识价值对最优混改股权结构及其经济后果的影响,对进一步推进混改具有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