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

  • 详情 环境规制的企业声誉治理效应研究 ——来自《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的准自然实验证据
    环境规制能否通过改善企业行为产生声誉治理效应,是评价环境政策微观经济 后果的重要维度。本文以 2012—2024 年沪深 A 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将 2018 年《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视为准自然实验,采用双重差分模型考察环境规制对企业声 誉风险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环境规制显著降低了企业声誉风险,经过平行趋势 检验、安慰剂检验、替换变量、排他性检验以及固定效应双重机器学习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 后,该结论依然成立。机制分析表明,环境规制主要通过改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和提升 ESG 责任表现降低企业声誉风险。异质性分析发现,在媒体关注度较高、外部审计 监督较强、融资约束较低以及技术水平较高的企业中,环境规制的声誉治理效应更为显著。 进一步研究表明,声誉风险上升会提高企业信贷风险溢价,并对财务绩效产生一定的负向影 响,说明环境规制还能够通过缓释声誉风险产生融资改善效应和一定的经营改善效应。本文 从声誉风险视角拓展了环境规制微观经济后果的研究,为完善环境规制体系、加强企业环境 治理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经验证据。
  • 详情 环境行政处罚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 -基于交错双重差分模型分析
    环境行政处罚作为环境规制的核心手段,在促进企业绿色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深入探究其影响机制及异质性效应是优化环境政策设计的重要议题。本研究以2010—201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结合网络爬虫技术获取的环境行政处罚数据,运用Staggered DID(交错双重差分模型)与双变量Tobit模型,分析了政府环境处罚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机制和异质性作用。研究发现,政府绿色行政处罚对企业绿色创新具有正向积极作用:一方面,绿色发明型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数量与质量得到提升;另一方面,该效应在控制企业异质性与动态趋势后依然稳健。进一步的异质性分析表明,相较于大型企业,小型企业在行政处罚后展现出更为敏感的绿色创新响应,尤其是实用新型专利的增长表现更为显著;此外,制造业企业的绿色创新提升幅度显著高于非制造业企业。在中介机制方面,分析发现环境行政处罚主要通过改善企业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缓解融资约束,间接驱动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更为重要的是,本文发现PM2. 5污染与行政处罚存在显著的交互作用,凸显了区域环境治理与宏观创新战略协同的重要性。基于研究发现,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一是优化环境规制工具的差异化设计,二是构建动态信用评级体系,三是加强政策协同。这些研究结论为提升环境规制的精准性、激发企业的绿色转型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和实证支持。
  • 详情 高管股权激励的环境治理效应:“名副其实”抑或“虚有其表”——基于我国A股高污染企业的经验证据
    股权激励会影响高管的环保态度,而高管环保态度与动机差异会导致企业不同的环境治理投入选择。文章基于 2009—2020 年我国沪深两市 A 股高污染企业的财务数据,考察了高管股权激励与企业环境治理投入的关系,探讨了高管股权激励影响环境治理投入的作用机制,并进一步分析了外部治理环境的异质性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高管股权激励会抑制企业转移性环境治理投入,增加其实质性环境治理投入,提高企业环保积极性,该结论在考虑了内生性问题的影响后依然稳健;进一步研究发现,提升运营效率和抑制管理层短视是高管股权激励抑制转移性环境治理投入、增加实质性环境治理投入的重要机制;环境规制、市场竞争、媒体压力和分析师关注等具有调节效应,均能够强化高管股权激励与转移性环境治理投入的负向关系,促进高管股权激励与实质性环境治理投入的正向关系。文章的研究为我国企业治理和运营机制优化以及决策部门环境治理政策的完善提供了决策参考和经验证据。
  • 详情 环境规制能否抑制企业金融化?来自中国的证据
    以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机制(Carbon dioxide Emission Trading System, CO2ETS)为准自然实验,本文旨在探讨环境规制对企业金融化的影响。获取 2007年至 2020 年中国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和采用滞后型双重差分法,我们发现,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显著抑制了企业金融化。经过一系列稳健型检验,本文的主要结果仍然稳健。此外,我们发现碳排放权交易机制通过两个渠道影响企业金融化:信息不对称和企业投资机会。在异质性分析中,我们发现环境规制对非国有企业和非重污染行业企业金融的抑制效果更大。本文得到结论,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可以有效地实现减少 CO2 排放和抑制企业金融化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