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短视

  • 详情 国有股东委派董事可以引导民营企业善待员工吗?
    立足于当前民营企业“反向混改”积极推进和 ESG 实践蓬勃发展的大背景,文章以2010—2020 年存在国有资本参股的 A 股民营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国有股东委派董事对民营企业善待员工的影响、机制及边界条件。结果发现,国有股东委派董事显著提升了民营企业的员工责任分数,有利于民营企业善待员工。机制分析表明,国有股东委派董事通过提供资源支持和增加社会关注促进民营企业履行善待员工的社会责任。异质性分析表明,上述结果在管理层短视程度较高、行业集中度较高以及劳动密集度较低的样本中更加显著。进一步考虑国有股东的异质性特征发现,当国有股东为战略型投资者以及与民营企业位于同一注册地时,其委派董事对民营企业善待员工的促进作用更加显著。文章从董事会层面混合治理的视角厘清了国资参股促进民营企业善待员工的机制和作用条件,为民营企业通过制度设计实现“高质量”混合以及借助“反向混改”的契机改善ESG 实践提供了一定的启示。
  • 详情 高管股权激励的环境治理效应:“名副其实”抑或“虚有其表”——基于我国A股高污染企业的经验证据
    股权激励会影响高管的环保态度,而高管环保态度与动机差异会导致企业不同的环境治理投入选择。文章基于 2009—2020 年我国沪深两市 A 股高污染企业的财务数据,考察了高管股权激励与企业环境治理投入的关系,探讨了高管股权激励影响环境治理投入的作用机制,并进一步分析了外部治理环境的异质性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高管股权激励会抑制企业转移性环境治理投入,增加其实质性环境治理投入,提高企业环保积极性,该结论在考虑了内生性问题的影响后依然稳健;进一步研究发现,提升运营效率和抑制管理层短视是高管股权激励抑制转移性环境治理投入、增加实质性环境治理投入的重要机制;环境规制、市场竞争、媒体压力和分析师关注等具有调节效应,均能够强化高管股权激励与转移性环境治理投入的负向关系,促进高管股权激励与实质性环境治理投入的正向关系。文章的研究为我国企业治理和运营机制优化以及决策部门环境治理政策的完善提供了决策参考和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