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盈余管理与庄股业绩:来自沪深两市的经验证据
本文以1994年至2003年间沪深两市全部上市公司为样本,以户均持股数或大户持股率为庄的度量,以线下项目占净利润的比率为盈余管理的代理变量,研究了庄股业绩,并试图研究庄股公司是否存在盈余管理动机。本文的经验证据表明:第一,庄家进入前,庄股公司的业绩低于市场全部公司的平均业绩水平。第二,庄家进入当年或庄家在位时,上市公司业绩好于其它公司。且庄家进入当年其线下项目占净利润比率亦高于其它企业。第三,庄家进入当年及前后三年这一窗口内,庄家进入当年的财务业绩指标高于其它年度,当年线下项目占净利润比率亦高于其它年度。第四,庄家退出的当年,经验证据部分支持庄股公司业绩劣于其它公司,考察退出当年及前后各三年这一窗口,没有明显特征。但线下项目占净利润比率的最大值出现在庄家退出前一年或前两年。这些证据表明,上市公司确实存在进行盈余管理以配合二级市场炒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