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实验

  • 详情 资本市场开放影响企业“脱实向虚”了吗?——基于陆港通交易制度的准自然实验证据
    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开放的重大制度创新,陆港通交易制度在微观层面的政策效应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重要问题。内地资本市场引入境外投资者过程中,既可能因优化公司治理机制而抑制非金融企业的“脱实向虚”趋势,亦可能因加剧管理层对短期利益的跟风追逐而加剧了企业金融化。本文以陆港通交易制度的实施为准自然实验,构建错层外生情景的双重差分模型,探讨资本市场开放对企业金融化的影响。研究发现:(1)资本市场开放能够通过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效应和加强外部威慑效应抑制企业金融化;(2)进一步分析发现,对于股权制衡度较低、未交叉上市的公司,资本市场开放对企业金融化的抑制作用更加显著。本文的研究结论深化了资本市场开放对企业金融化抑制效应的认知,为资本市场交易制度对企业金融化行为的影响提供了一定的增量证据。
  • 详情 政府纾困民营上市公司:“救助”抑或“接盘”?
    2018年受去杠杠政策影响,大量民营企业陷入流动性危机,为此,国家号召各地政府成立纾困基金纾困上述民营企业。本文以政府对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纾困的130个样本为例,基于各地政府响应国家号召对民营企业纾困这一准自然实验,用DID等方法检验了政府纾困民营上市公司的经济后果,研究发现:(1)在短期内,政府纾困起到了稳定市场的作用。具体而言,接受政府纾困的民营上市公司公告之后市场有显著的正面反应,同时被纾困方股权质押风险得到了缓解。(2)但在长期来看,政府纾困并没有改善被纾困民营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这体现在纾困完成后,公司的经营业绩表现更差。(3)并且,在纾困中,纾困双方信息不对称程度越高、代理问题越严重,政府的长期纾困效果越差。换言之,纾困方越有可能成为“接盘侠”。本文为政府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发展提供了实证依据,也为后续进一步规范政府纾困行为提供指导性的政策参考。
  • 详情 高管限薪与企业风险承担 ——来自“限薪令”的经验证据
    利用我国 2014 年出台的“限薪令”作为外生冲击构造准自然实验,本文基于我 国沪深交易所上市企业2009-2018年的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方法检验了高管薪酬管制对 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发现:在样本期间内,“限薪令”的施行显著降低了国有企业的 风险承担水平。在区分国有企业类型后,这一结果没有改变。进一步地,我们发现“限薪令” 对企业风险承担的效果受到企业内外部条件的影响:在政策不确定性较高、董事长年龄较大、 企业规模较小和薪酬降幅较大的企业中影响更为显著。此外,“限薪令”的出台,使国企对 政治目标的追求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披露频率和质量显著提高。最后,我们检验了企业风险 承担降低的经济后果,结果发现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的下降导致了企业价值的降低。本文的研 究从企业风险承担视角丰富了“限薪令”经济后果的研究,同时能够为深化我国国企薪酬改 革提供经验依据,具有较强的启示意义。
  • 详情 资本市场开放影响企业“脱实向虚”了吗? ——基于陆港通交易制度的准自然实验证据
    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开放的重大制度创新,陆港通交易制度在微观层面的政策效应 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重要问题。内地资本市场引入境外投资者过程中,既可能因优化公司治 理机制而抑制非金融企业的“脱实向虚”趋势,亦可能因加剧管理层对短期利益的跟风追逐 而加剧了企业金融化。本文以陆港通交易制度的实施为准自然实验,构建错层外生情景的双 重差分模型,探讨资本市场开放对企业金融化的影响。研究发现:(1)资本市场开放能够 通过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效应和加强外部威慑效应抑制企业金融化;(2)进一步分析发现, 对于股权制衡度较低、未交叉上市的公司,资本市场开放对企业金融化的抑制作用更加显著。 本文的研究结论深化了资本市场开放对企业金融化抑制效应的认知,为资本市场交易制度对 企业金融化行为的影响提供了一定的增量证据。
  • 详情 资本市场开放与企业内部人减持——来自陆港通交易制度的经验证据
    构建当前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资本市场发挥着重要的枢纽作用。而 不断推动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既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上市 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本文以“沪港通”与“深港通”的实施作为准自然实验,运用 倾向得分匹配法和双重差分模型研究了资本市场开放对企业内部人减持行为的影响。研究表 明,资本市场开放能够显著降低标的公司内部人的减持行为,并且在企业信息不对称程度较 高或内部人自利倾向较高时,资本市场开放更能发挥对企业内部人减持行为的监管约束作 用。此外,我们发现资本市场开放对内部人机会主义减持的抑制作用更为强烈。同时,资本 市场开放对内部人减持行为的影响在非国有企业、以及在市场化进程较高的地区更为显著, 并有助于降低内部人减持在行业间和地区内的“同伴效应”,提高监管效率。本文揭示了资 本市场开放作为市场化机制对微观企业发挥的治理作用及其机理,这为当前坚持扩大资本市 场开放、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提供了经验证据。
  • 详情 信任的破坏与重建:来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据
    信任是交易和合作的基础,对制度运行有重要影响,但文献对信任的改变知之甚少。本文使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 2011 至 2015 年的三期面板数据,以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变动作为准自然实验,研究信任的破坏与重建。实证发现, 由于老农保系统性违约, 相比未参加过老农保的家庭, 参加过老农保的家庭在新农保设立初期的参与概率降低 10.5 个百分点; 老农保缴费越多, 违约伤害越大, 参与新农保的可能性越低。随着新农保的推广,被违约的家庭逐渐重建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信任:参加过老农保的家庭参与新农保的可能性逐年上升,并最终比没有参与过老农保的家庭高出 2.3 个百分点。 这一结果对个人样本稳健,并且不能被财富效应和风险因素解释。 地区法治水平和政府透明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信息传递和有效承诺是重建信任的重要机制。 进一步研究发现, 家庭自身的教育水平和信任偏好也有助于缓解先期违约导致信任破坏造成的影响。本文对于重建信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政策涵义。
  • 详情 减征股利税能否鼓励公司分红:以差别化股利税政策为准自然实验的研究
    本文以《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为自然实验,考察降低股利税对公司现金分红的影响。研究发现:(1)在股利税降低的年份,上市公司分红水平和意愿显著提高,并且管理层持股越多,现金分红增加的可能性越大,而在股利税不变的年份则不存在这种关系,表明降低股利税能够激励管理层增加现金分红。(2)降低股利税对管理层增加现金分红的激励作用仅在公司治理水平较高或法律环境较好时显著,表明现金分红是公司治理的“果”而不是“因”。(3)股利税降低仅能激励非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增加现金分红。(4)投资者认可管理层因股利税降低而增加现金分红的行为。本文的政策含义在于,降低股利税能够达到促进上市公司进行分红的目的,但要从根本上提高我国上市公司分红水平,关键在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
  • 详情 2015 中国股市激荡中的信息泄露——基于降息降准的自然实验
    本文以 2014 年底至 2015 年八次降息降准事件为自然实验,针对 A 股市场全部 2821 支股票, 研究股市震荡中的信息泄露和市场反应。实证表明,降息降准信息发布前一天,开盘价收益率、每笔 成交量和知情交易比例显著提高,波动率和成交笔数显著下降;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以及降息降准直 接利好的银行、证券、房地产等行业的股票,其知情交易比例显著提高。进一步,降息降准信息发布 前一天,每笔大单的规模和总大单数量显著提高,大单与小单的知情交易比例都显著高于正常日,且 小单的知情交易比例在最后交易时段逐渐与大单接近。本文结果意味着此次股市激荡中宏观调控信息 的泄露是普遍存在的,知情的机构投资者更早得知泄露信息并用于买卖相关股票获得收益,并在统计 意义下先向其他机构投资者,然后是向散户扩散。
  • 详情 指数效应存在吗?——来自“沪深 300”断点回归的证据
    学界关于指数效应研究一直争论不断,尤其我国沪深 300 指数,文献中结论几乎完全相反,本文表明这些结论差异可能源自传统回归方法的缺陷。针对 Beneish 和 Whaley(1996)称作“标普游戏”(套利)的指数效应,本文利用断点回归实验,验证了沪深 300 指数效应,并通过双重差分(DID)和异常收益率分布检验验证实验结果稳健性。沪深 300 指数成分每年按照市值排名高低调入调出指数,提供难得自然实验环境。排名断点的处置效应显著,调入股票相对其对照组(未调入指数的股票)出现了大约 15%的正异常收益率,调出股票宣告日前相对于其对照组(保留在指数的股票)产生大约 10%的超幅下跌,并在宣告日后第 6 天发生反转回复到宣告前水平,但是显著性不足,说明我国沪深 300 指数效应不具有对称性。
  • 详情 公司治理结构与信息披露质量——基于股权分置改革的自然实验证据
    本文将股权分置改革作为自然实验,研究公司治理结构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股权分置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改变过去股权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从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研究股权分置改革前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是否有显著的变化,从而证实公司治理结构与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本文借鉴Kim and Verrecchia (2001) 度量信息披露质量的方法,应用双重差分模型对中证500指数成分股进行研究。结果表明,股改后信息披露质量较之股改前整体上有明显的改善,且上市公司之间信息披露质量差异性大大降低,证明了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与股权分置改革显著相关。本文结果证明了股权分置改革通过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提高了信息披露质量,从而证明了公司治理结构显著影响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