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超战略

  • 详情 金融扭曲、经济转型与渐进式金融改革
    转型国家在转型初期,实体经济中有大量因承担着政策性负担而缺乏自生能力的企业,但这些企业为社会稳定和国防安全所需,政府不能让其破产倒闭,需要不断以各种方式给予补贴和保护。金融抑制的本质是政府通过对金融体系的扭曲干预,以金融体系为中介来给这些“重要而不能倒”的企业提供暗补,以此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国防安全,传统的金融自由化理论正是忽略了这一点,所以无法解释为何转型国家普遍存在金融抑制现象,也难以为转型国家的金融改革提供既能维持稳定又能提高效率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建议。发达国家之所以没有像转型国家般的金融抑制,是因为本国政府没有推行违反比较优势的赶超战略,除国防安全等少数可用财政直接补贴的战略型产业外,绝大部分企业拥有自生能力,无需政府通过金融扭曲给予这些企业暗补以维持社会稳定,但这一暗含前提对于转型国家不成立,由此决定了转型国家和发达国家在金融制度安排方面存在种种差异。转型国家在进行本国金融改革时,不应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金融制度,以休克疗法的方式一步到位消除所有金融扭曲,而是应当按照比较优势推动经济转型,根据资本积累、比较优势变化、赶超战略下优先发展部门遗留下来的企业的自生能力的提高,渐进推进金融改革。这种渐进式的金融改革能在转型期避免经济崩溃并支持经济增长,是比休克疗法更优的金融转型方式。
  • 详情 发展战略与银行业结构
    政府对发展战略的选择会相应地决定一个国家的银行业结构。如果一个发展中国家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并建立起以资本密集型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则政府的理性选择是建立由大银行主导的垄断型银行业结构,通过发挥大银行在动员大规模资金上的优势,让资金需求规模巨大的资本密集型大企业能够以尽可能低的交易成本获取足够多的金融资源。但是,在大银行为主的银行业结构下,中小企业会陷入严重的融资约束,这是政府为推行赶超战略而扭曲银行业结构的必然结果和代价。本文指出,发展中国家适合以中小银行为主、大银行为辅的银行业结构,但要建立起这样的银行业结构,发展中国家首先要摒弃赶超战略,转而推行比较优势战略,发展符合本国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并在这一过程中积累资本,让资本密集型大企业拥有自生能力,这是成功消除金融抑制(包括大银行垄断、利率管制、政府干预银行贷款等)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