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限薪

  • 详情 高管限薪与企业风险承担 ——来自“限薪令”的经验证据
    利用我国 2014 年出台的“限薪令”作为外生冲击构造准自然实验,本文基于我 国沪深交易所上市企业2009-2018年的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方法检验了高管薪酬管制对 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发现:在样本期间内,“限薪令”的施行显著降低了国有企业的 风险承担水平。在区分国有企业类型后,这一结果没有改变。进一步地,我们发现“限薪令” 对企业风险承担的效果受到企业内外部条件的影响:在政策不确定性较高、董事长年龄较大、 企业规模较小和薪酬降幅较大的企业中影响更为显著。此外,“限薪令”的出台,使国企对 政治目标的追求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披露频率和质量显著提高。最后,我们检验了企业风险 承担降低的经济后果,结果发现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的下降导致了企业价值的降低。本文的研 究从企业风险承担视角丰富了“限薪令”经济后果的研究,同时能够为深化我国国企薪酬改 革提供经验依据,具有较强的启示意义。
  • 详情 银行高管薪酬监管制度评析
    薪酬激励制度作为在公司治理中改善股东和高管之间代理关系的重要措施,在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效率的同时,也被2008年至2009年期间的金融危机中高管们频繁的过度冒险行为暴露出,其虽然解决了单个银行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但是却加剧了银行股东与债权人(社会)之间的代理问题。中国银监会等监管机构所颁布的监管措施仅仅是以一种仇富的心态对于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予以控制,并没有能够真正解决银行高管薪酬激励制度中的根源性问题。同时,这种仇富的监管反倒会在改善银行公司治理中管理层与股东之间代理问题方面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