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部分企业有强烈的股权融资偏好。这种偏好的存在有极为复杂的原因,既存在非理性行为,也存在非意愿选择约束。本论文通过对两种融资方式约束机制的有效性分析,意在说明两个重要问题:其一,中国资本市场发育的不平衡,在很大程度上与制度安排有关,由此导致企业的非意愿选择约束;其二,由于第一个问题的存在,引发了另一个问题,即在成本约束下,企业融资选择中出现了经济学中所谈到的“劣势有效”,从而导致企业在非理性条件下的理性选择。最终的结论是:中国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必须依赖于制度的成长对市场选择机制的有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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