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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竞争性披露、投资者注意力与信息传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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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3月18日 上次修订日期:2011年03月18日

摘要

最近的研究表明,信息的集中披露会分散投资者的注意力,导致市场面对大量信息不能 及时作出充分反应。本文借鉴认知心理学关于注意力分配领域的研究,将企业的盈余公告信息 进一步分成市场层面、板块层面和公司层面三部分的基础上对我国投资者的注意力在这三者之 间分配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我们提出了“投资者注意力分类聚焦假说”,即信息竞争性披露的 增加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对市场和板块层面的信息处理,而降低了投资者对公司层面信息的处理 能力。当市场和板块层面的信息在市场定价中起主导作用时,信息竞争性披露的增加将提高投 资者市场反应。我们的结果显示,多信息日投资者对于未预期盈余的及时市场反应显著强于少 信息日;从盈余公告后的漂移程度方面看,在多信息日公告盈余信息的企业,盈余公告后的漂 移程度显著低于在少信息日公告的企业。我们研究的引申意义在于,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提 高股价对公司层面的信息反应是优化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市场效率不可忽视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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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李胜; 王艳艳; 沈哲 信息竞争性披露、投资者注意力与信息传播效率 (2011年03月18日) https://www.cfrn.com.cn/lw/1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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