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企业制度中,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使得企业管理者与所有者的利益目标经常不一致,从而管理者行为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发生偏离。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的途径控制管理者的行为,以使企业价值达到最大化,就成为现代经济学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将通过一个简单的模型论证以下基本假说:1.适当的所有权结构对管理者行为具有一定的控制作用,尤其是大股东的存在,可以起到监督管理者、减少代理成本的作用;2.法律制度对投资者较强的保护(本文主要研究对股东的保护)可以控制管理者行为的偏离,从而增加企业价值;3.所有权结构与法律保护可以共同作用于管理者的行为控制,投资者保护越强,大股东在既定的监督成本下进行监督的收益就越多,从而愿意增加其持股份额并进行更多的监督。4.所有权结构对管理者的控制作用受到投资者保护程度的影响,当投资者保护增强时,大股东持股量每增加1单位所能带来的管理者侵占股东权益的量逐渐减少,企业价值的量逐渐增加,即大股东的持股量每增加1单位所能产生的对管理者行为的控制作用随投资者保护程度的增强而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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