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

  • 详情 早期注册制改革与实体企业金融化:基于创业板的准自然实验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证券市场走向成熟、完善与市场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实体企业金融化趋势日益明显。本文基于创业板与主板上市企业数据,构建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PSM-DID)与RDD-DID模型,研究注册制改革对企业金融化水平的影响,并从多个角度剖析其作用机制。两种模型的估计结果均表明,注册制改革显著提升了企业的金融化程度。此外,研究结论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得到验证。机制分析表明,注册制改革通过降低上市门槛、缓解融资约束以及增强市场竞争,推动企业金融化水平提升;与此同时,其信息披露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金融化。进一步的异质性分析发现,改革的促进效应在非国有企业、成长性较低企业以及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较弱的企业中更加显著。本文丰富了关于注册制改革的政策影响文献,为理解研究注册制改革如何影响企业金融化提供了新视角,并对抑制实体企业过度金融化、深化注册制改革并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具有重要启示。
  • 详情 注册制实施对我国多层级资本市场定价效率的影响
    本文立足我国股票市场的两次注册制改革,运用事件分析法,考察我国主板、科创板与创业板实施注册制前后的变化。我们首先对比了注册制实施后,主板、科创板与创业板上市公司效率的差异,然后从财务风险因素与企业性质两个角度对注册制实施后,各板块上市公司的定价效率进行了探讨,研究发现:第一,两次注册制改革对主板、创业板和科创板都产生了正面影响,除了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短期影响外,财务风险较小的公司的市场表现均更好;第二,与非国企相比,国企对于两次改革事件的反应均更为负面;第三,创业板上市公司在第二次注册制改革事件中表现出更为优异的市场表现,而科创板上市公司在第一次注册制改革中表现出负面的短期反应以及正面的长期反应。我们的研究表明,注册制实施对我国不同板块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可为未来股票市场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的政策运用和路径选择提供一定的决策参考。
  • 详情 风险警示与盈余管理
    本文利用主板、中小板市场退市风险警示制度与新三板市场转让风险警示制度的差异,考察风险警示制度对主板与中小板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新三板公司存在避免亏损的盈余管理行为,而主板与中小板公司为了逃避退市风险警示制度的监管,进行了高频率的盈余管理。结果表明,退市风险警示制度中的净利润条款加剧了主板与中小板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
  • 详情 风险警示与盈余管理
    本文利用主板、中小板市场退市风险警示制度与新三板市场转让风险警示制度的差异, 考察风险警示制度对主板与中小板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新三板公司存在避 免亏损的盈余管理行为,而主板与中小板公司为了逃避退市风险警示制度的监管,进行了高 频率的盈余管理。结果表明,退市风险警示制度中的净利润条款加剧了主板与中小板公司的 盈余管理行为。
  • 详情 分配机制改革能否提高IPO定价效率 ——基于一个自然实验的研究
    本文利用2009年至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中小板块和创业板上市交易的公司相关数据,通过一个自然实验过程,利用双重差分模型考察了IPO超额申购分配制度变化对IPO发行抑价的影响,并评估了相应改革的政策效应。研究结果表明,取消超额申购平均配售制度的改革有助于提升中小板IPO发行定价效率,而对创业板没有产生显著影响。影响创业板IPO发行抑价的仍然是二级市场上的非理性因素。
  • 详情 中小企业板:“准创业板”还是“小主板”?
    论文以中国深沪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4-2008年的横截面数据为基础,分析讨论了中小企业板的实际市场定位和创业板的推出方式选择问题。经验数据的分析结果表明,与主板上市公司相比,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具有规模小、固定资产比例低而流动资产比例高、总负债水平低而流动负债比例高、高成长性、高盈利能力的特点,基本符合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公司特征,中小企业板符合其最初的“准创业板”目标市场定位。在此基础上,论文进一步讨论了创业板的“渐进式”推出方式,并对这种方式的可行性作了深入分析。
  • 详情 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的资本支持
    在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包括创业资本筹集、使用、退出等全过程的资本运作是其产业化的成功链条中最为关键的一环。科技成果产业化对资本的需求有其不同于传统工商项目的独有特性,因此其产业化过程中的资本来源渠道也不适宜于通过银行信贷、证券主板市场发行筹资等方式解决。引导和发展风险投资基金,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风险资本的适宜退出渠道,方能为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供资本支持,并创建制度化的资本支持机制和体系。
  • 详情 论建立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9+1+1”模式
    上市公司信息造假和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是现实经济中的两大突出问题,其根本原因则在于缺少一个与主板市场相匹配的OTC市场。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应该是一个全国市场与地区市场相结合、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相匹配的包括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和区域性OTC市场在内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作者通过对处于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企业融资需求和资本市场五级价值增值规律以及从10个现实方面所进行的独到分析,充分揭示了在我国建立一个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必要性;进而讨论了目前我国各地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解决思路,创造性地提出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9+1+1”模式,并对其进行了系统地阐述。
  • 详情 中小企业板不妨“一股独大”
    中小企业板开张之后,经常可以在媒体上看到业界对中小板仍然没解决“一股独大问题”的质疑。然而,当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时,却发现:中小板完全有必要保持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这一点,是它与主板的明显不同之处。也就是说,一股独大在主板上是一个应当克服的沉年积弊,但在中小板市场上却是一个应当保持的优良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