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轨制

  • 详情 关于我国证券市场注册制下若干配套政策改革的研究
    每个国家有能力创业并做大做强成为企业家的都是极少数人,企业家是宝贵的国家战略资源;他们发展需要资金,到资本市场融资,是国家人民利益所在,理所当然要支持。但也要看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少企业家的社会责任道德水准同普通群众没有太大不同,上市为了圈钱套也是有的。我国14亿人口,无风险识别能力群体庞大,股市散户主导;严监管,失去活跃度,企业难融资;放松监管,垃圾概念漫天飞。过去现在和将来很长时间内,二级市场都很难实现总体上的等价交换。过去上市的大多是国企,国有股减持还能充实社保,都是公共利益;存量股份二级市场简单全流通说得过去。而今来上市的是清一色的民营企业,越垃圾越贵越减持越涨,股市集腋成裘让极少数人一夜暴富,于情于理都说不通。眼下原始股上市流通的注册制已经行程近半,相关配套监管如不尽快跟上,近2亿个家庭、8亿人口的财富难免被极少数海内外机构和私人老板们反复收割,批量制造富翁大量制造新生贫困人口,整个国家社会阶层有形成目前香港倒金字塔型社会的危险:极少数人富可敌国,绝大多数人却贫穷潦倒,其后果党国家和人民无法承受。必须站在国家人民利益立场,寻求最大公约数。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资本市场改革要以国体政体为中心,要以等价交换和公平交易为条件,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证券市场既要大力支持企业家融资,发展经济,又要抑制其一夜暴富的利益冲动。建议证券市场注册制下辅以如下配套政策:非公有制企业上市增加骨干员工持股强制性条款,上市公司存量股份改大宗交易平台封闭流通,以强制信托责任大力发展负责任的爱国机构投资者,将新股上市审批权归还给人民,革新红利税,改造监管队伍,强化一定温度下的严监管,以持续现金分红能力作为退市主要依据。
  • 详情 中国货币政策操作程序演化和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传递性
    文章试图通过对2006年3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实施央票工具调控目标转变这一政策事件的观察,展开了我国货币政策操作程序的演化分析,同时还基于我国货币政策操作实践,通过设计实证框架,对当前货币政策操作程序下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传递性进行研究。研究表明,随着利率形成机制从单一行政管制向双轨制过渡,货币政策操作程序已初步实现了从准备金总量程序向利率程序演化。并且,在利率双轨制约束的操作程序下,人民银行能够稳定市场预期,引导货币市场利率,有效降低市场利率波动的传递性。
  • 详情 利率双轨制与中国货币政策执行
    中国经济目前处于利率双轨制之下:银行体系中被管制的存贷款利率,和基本由市场决定的货币和债券市场利率共存。利率双轨制是中国渐进式改革的一部分,也是理解中国货币政策框架的关键。以存款利率上限为核心的利率双轨制决定了中国货币政策中数量与价格工具并存的特点,也意味着中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同于发达国家。本文通过一个新的理论模型来解释利率双轨制下的中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描述了不同情形下,货币政策目标如何通过各种政策工具传导至市场利率,并和信贷总规模一起实现货币政策对实体经济的调控。该理论模型的基本思路是:价格管制带来的扭曲需要由数量管制来纠正。实证模型结果显示:市场利率对基准存款利率调整最敏感,其次是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公开市场操作在利率双轨制下效果则不太显著。
  • 详情 资本监管对银行信贷行为影响研究——《新巴塞尔协议》下的银行业生态系统
    2004年6月,《新巴塞尔协议》在历时 5年的广泛征求意见和修订中推出,给各国提供了一个更先进的风险管理框架。然而,由于新协议对计量要求的复杂性和资本充足率要求对经济影响的多层次性,并不是所有国家的所有银行都有能力立即实施。即使发达国家目前也仅仅局限于跨国大银行,而其他银行则将继续保留现行的资本管理制度。这样,在《新巴塞尔协议》下,大银行将首次按照与其他中小银行完全不同的正规化资本监管制度来经营。 在这样“双轨制”的情况下,实施原协议的银行对资本要求的敏感度 不高,很可能处于竞争劣势。 本文重点研究风险厌恶型银行在《新巴塞尔协议》下的决策,将银行业视为一个生态系统,实行“双轨制”的两类银行作为两种不同的群体,运用进化博弈论的方法探讨了《新巴塞尔协议》对银行信贷行为的影响,得出新协议可能造成的结果:中小银行完全提供中小企业的贷款,大银行完全提供大企业的贷款。
  • 详情 上市公司MBO应该缓行
    上市公司MBO已获得了中央政府的认可和支持,为其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政策条件。但目前我国推行MBO的整体环境与西方发达国家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在上市公司MBO的操作过程中存在着而且已经出现了一些必须慎重对待的问题,隐藏着严重的风险。在产权关系没有理顺之前,特别是在证券市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并存的双轨制情况下,事实上并不具备在上市公司推行MBO的时机和土壤。上市公司MBO不能实现非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公司管理层和其他投资者的共赢,既缺乏公平,也谈不上效率,最终结果可能与人们的美好愿望南辕北辙。因此,MBO并不是上市公司国有股退出的惟一方式,更不是最佳方式,在现阶段推行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可以说是弊大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