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

  • 详情 董事会—CEO子群权力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研究
    摘要:与CEO联系紧密及强大的董事会子群的存在会影响董事会的独立性及董事会职能的履行, 并会进一步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战略决策及转型水平, 但现有研究尚未关注到这一问题。本文基于平均轮廓宽度算法,以2010-2022年中国全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考察了董事会—CEO子群权力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董事会—CEO子群权力对企业数字化转型具有显著负向影响,该结论在经过一系列内生性处理、稳健性检验后依旧成立。机制检验表明,降低董事参与董事会会议的积极性、过度提高CEO的薪酬水平、加剧企业投资不足问题以及削弱管理者的创新意识,均是董事会—CEO子群权力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机制路径。异质性分析发现,当产权性质、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及内部控制等内部治理要素以及社会公众、分析师及行业竞争对手等外部治理要素能够有效发挥治理作用时,董事会—CEO子群权力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负向影响会被削弱。本文从董事会—CEO子群权力视角,揭示了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战略决策的前因,为有效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启示和参考。
  • 详情 流动性服务机制与ETF跟踪误差:基于“效率-公平”视角的研究
    本文以2011—2023年A股市场存续的全部股票型ETF基金为样本,基于多期双重差分法(DID)识别流动性服务业务引入对ETF跟踪误差的影响效应。研究发现,引入流动性服务机制可显著降低ETF的跟踪误差,该结论在通过了一系列稳健性检验。机制检验表明,流动性服务商激励改善与市场交易条件优化是跟踪误差降低的主要传导路径,机构投资者比例提升进一步强化流动性服务的政策效应。异质性分析显示,优化复制策略、宽基指数ETF与中小规模产品受益更为显著。进一步研究发现,该机制显著改善了流动性基础薄弱ETF的跟踪误差,缓解了市场“马太效应”。本文从制度演变的视角系统揭示了ETF市场流动性服务机制的微观传导与结构性影响,为提升ETF基金运行质量与健全ETF市场功能提供了实证支持与政策启示。
  • 详情 数据隐私与企业创新 —来源于《个人信息保护法》 的证据
    摘 要:随着互联网与电子贸易的发展,用户的个人隐私保护机制已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议 题之一。本文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对企业创新的影响。选取2021年《个 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作为准自然实验以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并以机构投资者和分析师关注度为 中介变量构建机制分析。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实验组比对照组的每年专利数量增量减 少了 12.4%。《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短期内对企业获职数据的能力造成限制,因此会抑制数 字化转型程度较高的企业的创新活动。此外,机制分析表明《个人信息保护法》通过抑制机构持 股比例和分析师关注度进而抑制企业创新,这一结论与异质性检验结果一致,即尽管长远看有助 于构建健康数字经济环境,该抑制效应短期内在国有高数字化转型水平企业及非四大审计的企业 中更为显著。
  • 详情 影子银行监管与企业信贷可得性研究——来自《资管新规》的证据
    影子银行监管政策旨在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推动金融强国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本文构建了一个同时面临流动性约束和影子银行监管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以《资管新规》的实施作为准自然实验,以2014-2022年中国A股非金融非房地产类上市公司年度数据为样本,基于银行理财产品视角探究影子银行监管对企业信贷可得性的影响。本文基于上市公司贷款数据识别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贷关联,并结合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据构建企业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敞口指数。研究发现:《资管新规》实施前对银行理财产品敞口较高的企业在此后的信贷可得性明显降低,且该效应在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无四大国有银行贷款的企业、与银行信贷关联较为单一的企业、所在地区市场化水平较低的企业中表现更加突出;机制分析表明,《资管新规》实施前对理财产品依赖程度较高的银行在此后的非流动性资产持有比例显著降低,资产端流动性囤积水平明显上升,该效应通过银企信贷关联传导至企业并导致其信贷可得性降低。本文厘清了影子银行监管政策影响企业信贷融资的内在机制,为金融强监管政策的制定和优化提供了理论依据。
  • 详情 中美贸易摩擦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以某一线城市高新技术企业为例
    贸易摩擦作为近年来世界经济格局最显著的风险因素之一,不仅阻碍了多边主义包容发展的整体进程,也对我国以广大中小企业为代表的经营主体产生了直接且深远的影响。本研究以2018年中美贸易战为准自然实验,聚焦某一线城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全量样本,运用强度双重差分法系统探究贸易摩擦对中小企业创新产出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基准回归结果表明,相较于对照组,受出口冲击企业的创新总产出和实质性创新均呈现显著增长。异质性分析进一步揭示,国有产权、低外资投资比例以及位于自贸区外的企业更能强化贸易摩擦对创新的促进效应。机制分析则指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人力资本结构和增加企业内源研究是提升企业创新产出的关键渠道。本文的研究揭示了在面对关税冲击时,中小企业应当迅速调整内部决策以促进自主创新,同时也强调了政府在提供适度支持和引导方面的重要性,这些发现为理解贸易摩擦背景下中小企业的创新策略及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启示。
  • 详情 私募股权市场中企业背景有限合伙人的投资行为与绩效研究
    非金融企业是我国私募股权基金重要的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LP)。本文利用清科数据库2000-2022年LP基金层面的样本数据,实证研究企业LP与非企业LP、不同类型企业LP在投资行为与投资绩效方面的差异。研究发现,在投资行为方面,相比金融背景 LP,企业 LP 会联合更多的 LP 一起投资、更偏好 CVC 基金、合作的基金管理人(General Partner,GP)的经验相对不足,投资经验丰富的企业LP所合作的GP的经验更为丰富。而在投资绩效方面,企业 LP 的绩效显著低于金融背景和其他背景LP。进一步研究发现,相比民营企业LP,国资企业LP更倾向于和国资企业LP、国资GP合作,且国资企业LP的投资绩效没有显著高于民营企业LP的绩效。而相比非高技术企业LP,高技术企业LP 更倾向于投资聚焦于本行业的基金,且高技术企业 LP 所投基金的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报倍数显著高于非高技术企业LP,但高技术企业LP所投基金的退出比例和IPO比例较低。本文扩展了私募股权LP研究的视角,研究成果有助于GP和初创企业更好地了解企业LP的投资诉求,从而提升投融资效率,并为培育耐心资本提供理论依据。
  • 详情 退市后如何持续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案例分析
    为规范证券市场,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但退市后如何持续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盲点。本文以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为例,探讨上市公司退市后关于规章制度的一些盲点。具体如下:第一,修改公司章程中与大股东的关联交易时,并未明确指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应该回避表决。实践中,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并未回避,导致修改公司章程中关联交易议案通过。第二,退市公司关联交易比例并无明确规定,由此可能导致关联交易比例过大。第三,控股股东利用自己绝对控股地位,否决中小股东合理提案。作者认为,针对本文提到的盲点,监管部门必须出台明确规定大股东及关联方在修改公司章程时应回避事项,而且还要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上限,持续保护退市后中小投资者权益。
  • 详情 机构纵向持股能否破解中国企业专利创新陷阱——基于产业链治理的视角
    中国产业链企业存在专利创新“量质错配”陷阱,这阻碍了创新要素的沿链扩散与技术整合,导致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难以实现有效突破。文章从产业链治理的视角出发,实证检验了机构纵向持股能否提升产业链企业的专利创新质量。研究发现,嵌入产业链的机构纵向持股与企业专利创新质量之间呈现出“U”形非线性关系。在 U-test 非线性测试、控制样本选择偏差和反向因果等内生性与稳健性检验后,上述结论依然成立。异质性分析表明,机构纵向持股的投资组合权重以及产业链上下游非对称持股影响其治理行为。其中,监督型机构纵向持股在企业专利创新治理中发挥主要作用;随着产业链非对称持股程度加大,来自联结供应商或者分销商的机构纵向持股的治理策略逐渐由“策略均衡”向“主动干预”演化,从而提升企业专利创新质量。在作用机制方面,当持股比例小于 26.27% 时,机构纵向持股通过纵向关联交易和垄断竞争强化垄断效应,降低企业专利创新质量;当持股比例大于 26.27% 时,机构纵向持股通过企业供需优化和委派董事加强协同治理效应,以此促进专利再配置和专利引用,进而加强创新扩散效应,提升企业专利创新质量。文章的研究结论可以深化对机构纵向持股这一新兴持股模式促进产业链企业专利管理的认识,同时也为政府监管部门制定关于产业链韧性和稳定的相关政策提供有益参考。
  • 详情 网络安全治理与股价崩盘风险——基于上市公司年报文本分析的证据
    网络安全治理已经引起了政府决策部门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本文聚焦资本市场中的企业网络安全治理与金融风险,通过深度学习方法分析上市公司年报文本,构建企业网络安全治理指标,实证研究揭示了网络安全治理和股价崩盘风险之间的关系及其机制。研究发现,网络安全治理可以显著降低股价崩盘风险,这一结论在更换解释变量、增加控制变量和《网络安全法》的颁布作为准自然实验等稳健性检验后仍然成立。企业网络安全治理降低了外界的信息不对称、增加了企业社会责任,从而降低了股价崩盘风险。国有企业、规模较大、公司成长性较好、有形资产比例较低的公司更有可能重视网络安全治理。本文结论为企业网络安全治理对金融风险的影响提供了经验证据,为企业网络安全治理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了建议参考。
  • 详情 僵尸企业债券定价扭曲与资源配置效率 :基于金融分权视角的解释
    本文利用2008-2020年国有企业债券数据实证检验僵尸企业的债券定价问题。实证结果表明僵尸企业债券存在严重的定价扭曲,且这种扭曲效应能够传染到非僵尸企业债券定价中,进而导致整个债券市场定价扭曲。具体地,(1)相比于非僵尸企业,僵尸企业的信用利差较低,且存在一二级市场价差为负的情况,上述结论证实了僵尸企业债券存在定价扭曲问题。(2)上述扭曲效应在地方政府财政健康度差、承销商受地方政府控制力度大、银行承销商业绩基本面差、银行与企业存在借贷关系、以及僵尸企业风险大的组中更加显著,这些结果说明在金融分权下,地方政府通过其控制的金融资源(银行承销商)帮助僵尸企业发行债券。(3)一个省份中僵尸企业比例越大时,非僵尸企业债券的发行信用利差越低,债券市场非僵尸企业的业绩基本面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同时非僵尸企业发行债券的一二级市场价差也越小。这个结果说明,僵尸企业债券的定价扭曲会导致整个债券市场定价效率低下。本文研究结论为加快出清僵尸企业、促进与完善市场化发行机制,以及提高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质量提供了相应的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