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后果

  • 详情 “双罚制”对金融法制建设作用反思
    “双罚制”理论是一个包括适用条件和实施保障等内容在内的完整体系。它主要解决三个问题:其一是“双罚制”的适用条件,即同是单位违法、犯罪,为何有的处罚对象仅为直接责任人员,而有的处罚对象为单位与直接责任人员两者;同是“双罚制”规定,为何对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程度有区别。其二是“双罚制”的实施保障,包括在法律责任还是法律后果范畴研究“双罚制”和行业自律制度如何保障“双罚制”的实施两个方向;其三、“双罚制”目的如何落实,包括“罚”的种类与组合效果的设计问题。因而,为防范、有效遏制和打击各种金融违规、违法乃至犯罪行为,方便法律实施,金融法制工作首要的任务是抓住“双罚制”的适用条件、实施保障等关键性问题寻求金融法律责任体系完善的突破口,以确保立法效益并最终为金融市场稳健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 详情 论离职业务员的风险管理
    代理人的高流动率和优秀代理人的高流失率一直是保险公司营销队伍存在的普遍现象。代理人离职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代理人与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合同解除,与保险公司的管理关系也随之终止。正是由于这种法律关系的消灭,致使离职代理人的风险管理在实践中存在相当的难度。本文试图分析离职代理人潜在风险的类型,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一)离职代理人潜在风险的类型 一、保险代理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代理人在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代理人离职后客户提出质疑所引发的风险。二、保险代理权终止后,离职代理人仍以保险公司名义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给保险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三、离职代理人泄露其在职期间了解的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隐性风险。 (二)离职代理人的风险管理 一、规范格式化保险代理合同。二、加强代理人培训。三、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四、保险公司要加强和规范公司代理人信息管理。五、建立保险代理人离职处理制度。六、提高续期收费员的服务质量。 完善公司代理人管理制度,可以杜绝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减少损失,提高公司信誉,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因此,保险公司应从制度上、流程上加强代理人管理,以防范因代理人离职产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