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

  • 详情 政府干预、治理环境与公司控制权市场的有效性
    同属并购是是地方政府干预公司控制权市场的主要路径与体现,也是公司控制权市场有效性的重要度量。本文以2003—2007年沪深两市地方国有上市公司发生的并购事件为样本,以2006年作为我国企业治理环境改进的时间分界线,实证分析同属并购的影响因素与绩效变化。研究发现,地方国有上市公司具有同属并购偏好,政府干预及地方保护程度是影响同属并购选择的重要因素。此外,以股权分置改革为代表的治理环境改善弱化了地方国有企业的同属并购偏好,其并购的中观和微观绩效有所提升。这些发现凸现了公司控制权市场发挥结构功能与治理功能的政府因素与环境条件,也揭示了治理环境改进提升公司控制权市场有效性的路径。
  • 详情 (博士生论坛征文)最终控制人、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企业业绩:全流通的经济后果分析
    本文使用2003-2009年数据对全流通前后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权结构变量与企业业绩关系进行考察,得到以下发现:全流通后国有最终控制人的掏空动机显著高于非国有最终控制人,国有最终控制公司的业绩改进程度显著弱于非国有最终控制公司;全流通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企业业绩呈现出显著的倒U型关系;全流通后非国有最终控制公司大股东股权制衡的治理效果改善明显;尽管全流通后流通股股权制衡度提升明显,但流通股股权制衡的治理效果却未得到体现,甚至有恶化趋势。
  • 详情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定价中的锚定效应
    无论从增发次数还是融资规模,定向增发新股已经成为我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的主要方式,其中存在一个有趣的现象,即所有样本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折扣率均值与初始5家上市公司折扣率均值仅相差2.49%。本文运用行为心理学理论中的锚定效应对此现象进行了检验和解释。研究结果表明:定向增发定价折扣主要受到锚定效应的影响,而与大股东的利益输送行为是无关的。
  • 详情 股权分置、终极所有权结构与现金股利政策
    本文以股权分置改革前后两个时期为背景,利用2003-2008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数据,全面检验了股权分置改革前后终极所有权结构和现金股利政策各自的变化及两者之间关系的变化。实证结果证实:股权分置改革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国有属性的最终控制人利用现金股利进行利益侵占的动机,但并没有改变最终控制人利用现金股利侵占中小股东利益进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现实。
  • 详情 融资优序理论新证:公司债、可转债和增发股票宣告效应的比较分析
    通过事件研究方法对我国上市公司发布公司债、可转债和增发融资公告所产生的宣告效应进行研究,检验融资优序理论在我国资本市场的表现形式。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会通过“择时”来确定公告日期,具体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融资公告前会产生显著的正的累计平均异常收益率,公告后产生显著的负的累计平均异常收益率,总体上会产生正的累计平均异常收益率,与国外的绝大多数研究不同,在我国可转债融资的累计平均异常收益率要显著的高于增发融资,增发融资的累计平均收益率又显著的高于公司债融资,而且上述的结果均是稳健的,本文认为产生以上结果主要原因是研究区间内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证监会对再融资的严格控制。
  • 详情 股权分置改革降低了信息风险吗?
    本文将异常应计波动作为信息风险的代替变量,在考虑了控股股东性质和治理环境以及新会计准则实施等因素下,研究发现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信息风险有所降低,但这种效果仅存在于非国有性质的上市公司;在治理环境差的地区股权分置改革信息风险效果的边际效应更高;而将信息风险分为固有和可操纵信息风险后,发现股权分置改革仅对可操纵信息风险有影响,即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能对可操纵信息风险起到及时降低的效果。
  • 详情 全流通下的大股东行为模式转变与上市公司绩效
    本文构建了全流通背景下的大股东行为模型,对大股东行为转变的关键因素进行了分析。运用大股东与其控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数据,实证检验了股改后大股东行为转变及其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研究表明,发生关联交易的上市公司交易前具有较高的股权集中度和较低的市盈率,交易后业绩显著提升。与股改前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相比,股改后的关联交易并非为获取再融资资格,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明显下降。股改后关联交易规模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正相关,与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业绩和市盈率负相关,表明股价收益成为影响大股东行为的重要变量。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多元回归分析显示,公司绩效与关联交易规模、交易前大股东持股比例显著正相关。因此,实证结果验证了我们的模型:全流通下大股东行为模式发生了明显转变,即从股改前的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转变为股改后支持上市公司发展。
  • 详情 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了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的目的吗?-基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改公司治理短期效应的检验
    在控制了其他可能的影响因素,本文通过考察导致股改前后我国上市公司绩效变化的因素,实证检验了股权分置改革对于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作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股改的政策效果进行了评估。本文的研究表明,股改显著地提高了上市公司的业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股改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目的;股改预期实现的公司治理完善功能是通过使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东形成共同的公司治理利益基础,提升大股东治理的正向作用,以及使机构投资者发挥更加积极的监督制衡作用,并为公司控制权市场的接管威胁实施创造条件得以实现的。股改对于非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更加有效,尽管无论对于国有还是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改都显著地改善了其绩效。这一结果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与国有控股公司委托代理链条过长和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即使在股改完成后短期内并不会发生显著改变有关。因而,国有控股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仍然存在巨大的改进空间。
  • 详情 金字塔结构的内外部特征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影响
    论文以2005年底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非金融类A股上市公司2004-2007年的年报数据为基础,探索分析了金字塔内、外部结构特征在股改前后的变化及其对终极控制人采取的不同类型关联交易行为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金字塔结构的层级数越多,终极控制人进行的“掏空性”关联交易行为就越严重;金字塔结构的链条数越多,终极控制人进行的“掏空性”关联交易行为越少;终极控制人持有的终极控制权比例越高,其越有可能进行频繁高额的“掏空性”关联交易;终极控制人的两权分离越严重,越有可能进行“掏空性”关联交易行为;而股权结构的制衡水平越高,终极控制人进行的“掏空性”关联交易行为的频率和规模越低。此外,我们没有发现股权分置改革明显改善终极控制人掏空行为的经验证据。本研究结论对于全流通时代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改革实践有着重要的启示和政策意义。
  • 详情 金字塔层级和链条、产权性质与过度投资行为
    论文以2005年底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004-2007年的年报数据为基础,检验分析了金字塔内部结构特征对不同产权性质上市公司过度投资行为的影响及其差异。实证结果表明:(1)国有和民营上市公司中都普遍存在自由现金流引起的过度投资问题;(2)金字塔结构的层级数、链条数和总体复杂度都显著助长了民营上市公司的过度投资问题,但金字塔的这些结构特征变量并不影响国有上市公司的投资行为;(3)与前人的研究结论相一致,股权分置改革对改善中国上市公司的过度投资问题也具有显著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