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结构

  • 详情 中小企业融资、银行信息积累与最优激励政策
    在中国以大银行为主的银行业结构下,为了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政府不断出台政策强制要求大银行服务中小企业。在政府的政策干预下,大银行要想提高服务中小企业的效率,需缩短决策链条,将贷款审批权下放给下级行,否则难以克服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然而,缩短决策链条并不改变大银行的内部层级和晋升空间,一旦下级行负责人晋升,其前期积累的软信息也随之流失,新上任的负责人需要重新积累当地中小企业的软信息,由此出现“信息断层”与“服务断层”。与大银行的分支机构相比,地方性小银行的内部层级少,晋升空间小,负责人更能够长期扎根当地,不断积累当地中小企业的软信息并持续用之服务企业。本文提出,可考虑允许大银行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完成政府下达给大银行服务中小企业的指标:(1)大银行购买小银行发放给中小企业的贷款包,同时要求小银行对贷款包进行有限担保;(2)大银行将资金贷给小银行,再由小银行转贷给中小企业。相较于强制大银行直接服务中小企业,以上两种方式既能发挥地方性小银行服务中小企业的比较优势,又能发挥大银行的资金成本低和资金体量大的优势,有助于从整体上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效率。
  • 详情 企业规模、银行规模与最优银行业结构
    银行规模越大,其在甄别企业家经营能力上越不具有比较优势,为了防范企业家风险,大银行需要严格要求贷款企业的抵押品数量并对其施行严格的违约清算。大银行的这种融资特性导致其难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但却能帮助大企业有效地节约信息成本、减少利息支出,大银行的融资特性与大企业的企业特性相互匹配。要从根本上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关键在于改善银行业结构,满足中小企业对小银行的金融需求,发挥小银行善于甄别企业家经营能力的比较优势,而不是通过行政干预要求大银行服务中小企业。在金融监管方面,由于不同规模银行的融资特性以及适合的融资对象皆存在系统性差异,对不同规模银行的监管也应当有所区别和侧重。
  • 详情 发展战略与银行业结构
    政府对发展战略的选择会相应地决定一个国家的银行业结构。如果一个发展中国家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并建立起以资本密集型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则政府的理性选择是建立由大银行主导的垄断型银行业结构,通过发挥大银行在动员大规模资金上的优势,让资金需求规模巨大的资本密集型大企业能够以尽可能低的交易成本获取足够多的金融资源。但是,在大银行为主的银行业结构下,中小企业会陷入严重的融资约束,这是政府为推行赶超战略而扭曲银行业结构的必然结果和代价。本文指出,发展中国家适合以中小银行为主、大银行为辅的银行业结构,但要建立起这样的银行业结构,发展中国家首先要摒弃赶超战略,转而推行比较优势战略,发展符合本国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并在这一过程中积累资本,让资本密集型大企业拥有自生能力,这是成功消除金融抑制(包括大银行垄断、利率管制、政府干预银行贷款等)的必要条件。
  • 详情 再论民营制度需求的不充分性
    世纪之交以来,鼓吹民营金融市场准入的理由在激烈争论中得到“锤炼”,变得更加具有诱惑力了,但民营(筹办)银行的送审方案与章程设计却暴露出民营企业家急迫参与银行业的真实动机,该动机与鼓吹民营金融的学者们所列举的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偏差太大。因此,民营银行市场准入呼声不过是一个在经济上成长起来的利益集团为实现其政治利益追求寻找一条更加宽阔的经济路径而已。在社会信用等制度环境制约条件得到满足之前,新增设民营银行机构无益于真正的民营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拓展,也无益于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优化,更无益于中国金融新秩序的确立与持续,至于能否实现“规范民间(地下)金融”和“瓦解金融‘黑市’”之目标,则取决于金融资产价格的市场化程度。针对真正的民营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拓展问题,我们更加主张在完善制度建设基础上对现有小银行类存款机构进行民营化改造,该措施具有等同制度变迁收益这个前提下的最小社会成本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