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情 金融监管变迁下的中国反垄断三十年法制沿革
    经济法的发展是随着经济运行的改变而调整,但法律的滞后性必然会在经济变化中反而给经济的发展留下隐患,这正是经济法持续革新的本源。从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法的立法进程看,已出台的中国反垄断法背负着维护中国经济理性发展的历史重担,由于金融对整个国家经济起到供血的核心作用,完善反垄断法的第一站无疑应当以架构金融反垄断制度为起点。本文以我国反垄断规范的三十年立法征程为思路,结合同期金融监管的变迁历程,试图在理顺竞争政策与金融发展相互作用脉络的同时对作为我国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做出前瞻而务实的预测。
  • 详情 运用 Copula 与高阶 ES 测度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
    对流动性进行衡量是商业银行有效管理流动性风险的前提和基础。在此领域,本文运用用于理解多元随机变量之间关系的统计工具Copula与广义随机占优理论中的高阶ES测度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进行衡量;同时对我国安徽省境内各主要商业银行1997~2006年间的流动性统计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以寻求一条提高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的新途径,使得银行监管机构能够更加准确的衡量商业银行的清偿能力。
  • 详情 农村信用社与农村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
    金融是现代经济运行的核心和枢纽,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助推器。因此研究向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金融机构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应用计量经济模型及方法对农村信用社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做了实证研究,得出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对农村经济持续增长具有极大促进作用的结论。针对农村信用社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作者在文章最后提出了系列可供借鉴的建议。
  • 详情 透明度变化对股票市场投资者委托单提交行为和交易成本影响研究
    基于2003年12月8日沪深交易所交易前市场透明度改革背景,本文利用一家营业部的投资者报价和交易数据,研究同一个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在透明度改革前后委托单提交激进程度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对其完成交易的成本的影响。我们发现透明度改革前后,机构投资者的委托单提交激进程度都显著大于散户投资者的委托单提交激进程度。透明度增加以后,机构投资者的委托单激进程度显著减少,而散户投资者的委托单提交激进程度增加。我们同时发现,透明度增加以后,机构投资者通过分拆委托单,增加交易次数,导致完成交易的时间增加,但是价格影响力基本没有变化。而散户投资者的成交时间和价格影响力有显著改善。
  • 详情 股票的流动性风险测度研究
    流动性是市场本身所固有的属性,证券的流动性是指证券的变现能力。在一个流动性好的市场上,交易者能够以较低的交易成本、快速进行大量交易,且不会导致价格发生显著波动。证券市场流动性的大小直接影响证券市场功能(互通有无和价格发现)的实现程度。 流动性风险与流动性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它可以理解成由于各资产流动性水平的差异(包含平均流动性水平与流动性变动的不确定成分)而导致的资产持有者在出清资产时由于市场冲击所遭受的资产损失的可能性。相对于流动性,流动性风险这个概念更直观,而且更具有实用性。 一般来说传统度量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使用股票的平均流动性水平(即横截面上的风险),近几年在流动性风险的测度上,研究者逐渐考虑到了股票的流动性在时间维上的波动性(即纵向风险),这使得对流动性风险的度量更加符合实际。本文在以上两种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建立了包含“横”与“纵”两维上的新的流动性风险测度模型——流动性“成本-风险”矩形和等流动性风险曲线,并按流动性风险的大小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107支A股股票进行了排序。 在股票组合的流动性风险的度量上,本文选取了最近比较流行的度量金融时间序列相依关系的方法-Copula技术,这种技术用来描述和分析变量间的相关结构。运用 Copula 理论我们可以构造灵活的多元分布,而且其在刻画不同金融时间序列的尾部相关性——相关性极值(dependent extreme values)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这一点与金融危机来临时各股票流动性间的相关性增强恰好相一致。以基金嘉实增长(070002)2005年6月30日公布的持舱股票为样本(在考虑到数据的完整性后选取其中持股比例最大的五支股票),在股票组合的流动性风险测度上,本文用t分布对各股票的流动性的纵向风险进行拟合,并用多元t-Copula技术(MVT)与Monte Carlo方法对股票组合的流动性风险进行了测度。实证结果表明使用Copula技术与未用Copula技术的流动性风险相比其VaR值较大。
  • 详情 谁反应过度,谁反应不足?——投资者异质性与收益时间可预测性分析
    本文以2000至2007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以中国股市的动量效应和反转效应为研究切入点,考察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的信息反应模式及其对股票收益的时间可预测性的影响。实证研究发现,在短期内,机构投资者对信息的反应相对理性,而个体投资者更为强烈的反应过度将整个市场推向过度反应的非理性状态;在中长期内,个人投资者逐渐走向理性,而机构投资者由于对新信息存在一个反馈调整的渐近过程,在其主导下,市场整体表现出反应不足。
  • 详情 我国股票市场流动性调整的极值VaR和ES研究
    通过构造新的流动性风险度量指标,结合极值理论模型的分析方法,考察了我国股票市场经流动性调整的风险价值及其预期不足。实证结果显示:流动性和价格风险价值对置信水平的敏感度存在一定差异,而流动性风险和价格风险的预期不足对置信水平的敏感度相差不大;在极端程度最大的市场条件下,沪市潜在的经流动性调整后的风险价值大于深市,而在其他市场条件下都要小于深市;价格风险的差异导致沪市流动绝对量水平比深市好,而相对量水平却比深市差;两市流动性风险价值比例对置信水平的变化较为敏感,流动性预期不足的比例对置信水平却缺乏弹性。
  • 详情 不可撤单模式开放式集合竞价研究:理论与实证
    在理性预期框架下,本文研究了虚拟成交价、虚拟匹配量和未匹配量在不可撤单模式开放式集合竞价过程中的作用,比较了开放式集合竞价与封闭式集合竞价在私人信息揭示、市场深度、价格波动性方面的差异,并对中国股票市场采用开放式集合竞价机制确定开盘价格前后的市场流动性和波动性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论表明,与封闭式集合竞价相比,开放式集合竞价对私人信息的揭示程度更大,并且具有更好的市场深度和更低的价格波动率,但两种机制之间的差异会随着知情交易者比例的增加而减少。
  • 详情 私募基金应在金融反垄断制度下规范运作
    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私募基金由于对新兴经济的巨大推动作用而备受推崇,同时,因为私募基金规范过于滞后,使得我国将如何对其监管引发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和争议,尤其是在2008年全球次贷危机中唯有中国能保持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当局再度启动了立法程序。目前,虽纵观各界对私募基金立法提出了诸多切实可行的建议,但以金融反垄断审查为视角进而规范私募基金的思路却几无提及。 本文以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及规范进程为主线,借鉴并分析了美国对私募基金的界定,梳理了私募基金的运作脉络,融合了我国新兴出现的金融反垄断执法机制,吸纳了次贷危机进入新阶段后欧美金融反垄断执法的最新动向,从五方面前瞻地提出了我国私募基金立法的金融反垄断规制视角。
  • 详情 金融机构破产制度研究
    新《破产法》正式将金融机构纳入破产范围,并作出了特别规定,但金融机构破产仍有许多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如个人债权的清偿顺序及保障问题,破产金融机构资产的变现问题,破产管理人的选任问题等。应建立金融机构破产的相关法律制度,如个人债权清偿制度,金融机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金融资产变现的相关法律制度,金融风险责任追究制度,金融机构破产的挽救—重整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