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产品以其设计的灵活性、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管理成本以及丰富投资品种等优势,一经产生便获得迅猛发展,很快成长为全球固定收益市场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2007年次贷危机爆发,结构性产品成为某些分析者眼中的替罪羊,为结构性产品进行信用评级的评级机构也随之声名狼藉,成为众矢之的。首先简要介绍结构性产品的评级过程和三大评级机构(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的评级方法,然后分析评级中可能存在的模型风险、评级套利(rating model arbitrage, 又称为rating shopping)、内在利益冲突(inherent conflicts of interest)以及其他衍生的问题,最后探讨我国改进结构性产品信用评级质量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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