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比较研究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颁布前后,限售
股份交易制度对股票收益及其波动性的影响差异,并重点分析了基于大宗交易平台的机构
“二传交易”②行为是否有助于降低限售股份交易对股票价格波动性的冲击。基于事件研究
法分析结果显示,以《指导意见》为主旨的机构“二传交易”行为并未有效减缓限售股交易
对二级市场股票股价波动性的冲击。进一步地研究还发现,在公司控股股东、管理者出售,
拥有交易所席位且交易活跃的机构投资者“接盘”的条件下,大宗交易平台的限售股份的“二
传交易”对股票价格波动性冲击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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