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化

  • 详情 民营化、政治联系与国有股权退出
    在竞争性市场中,由于私人所有权比政府所有权具有更高的效率,民营化能够 提高企业的效率。但是在现实中,很多企业的原国有控股股东在民营化后仍然持有部分股份。 利用中国上市公司民营化数据,本文考察了原国有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民营化后的持股行为 由哪些因素决定。本文发现,民营企业获取政治联系的动机是原国有控股股东在民营化后上 市公司中持有股份的重要原因。政治联系对于民营企业的价值越大,原国有控股股东在公司 民营化后持有股份的可能性越高,持股比例也会越高,同时在上市公司股东中处于相对越重 要的地位。进一步的证据表明,当原国有控股股东在民营化后上市公司中持有股份时,上市 公司能够获取更多的银行借款,说明这种政治联系为上市公司带来了价值。
  • 详情 信贷政策与公司资本结构
    在一个“自然实验”框架内,本文首次采用双重差分估计策略考察1998 年信贷扩张与 2004 年信贷紧缩对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影响。本文的研究发现 1998年的信贷扩张显著增加了小规 模、民营化程度高以及担保能力弱的公司的负债水平,这些公司获得了更多的银行资金;2004 年的信 贷紧缩则导致这三种类型的公司显著减少了有息负债率,但是应付款项的增加弥补了信贷资金的减少。 本文的研究表明资本市场供给面因素在统计和经济意义上均对公司资本结构具有重要影响,而且我国 存在信贷渠道传导效应,但其影响程度因不同类型的公司而异。本文的发现对于宏观经济政策制定和 实施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也有助于澄清 2004年以来关于宏观调控的社会争议。
  • 详情 制衡股东性质与制衡效果——来自中国民营化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本文以中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民营化并形成民营股东控股、但股权制衡结构不同 的公司为样本,研究不同性质的制衡股东是否具有不同的制衡效果,以及民营控股股东政治关系 对制衡效果的影响。本文发现,与一股独大公司相比,国有股东制衡公司更可能被控股股东掏空, 民营股东制衡公司更不可能被控股股东掏空。说明不同性质的制衡股东具有不同的制衡效果。本 文还发现,有政治关系的民营控股股东更可能掏空。
  • 详情 上市公司民营化绩效:基于政治观点的检验
    利用中国市场上剔除资产重组效应后的上市公司民营化样本,本文考察了所有权性质变更对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本文发现:(1)民营化后上市公司的绩效得到改善;(2)剔除资产重组效应后,与未发生控制权转让的配对国有上市公司样本以及国有企业间控制权转让样本相比,民营化能更有效地改善上市公司绩效;(3)民营化前后上市公司在经理人激励方面没有显著差别,民营化样本与未发生控制权转让的配对国有上市公司样本以及国有企业间控制权转让样本在经理人激励方面也没有显著差别。本文的证据支持了由Shleifer and Vishny(1994)所提出的政治观点。
  • 详情 再论民营制度需求的不充分性
    世纪之交以来,鼓吹民营金融市场准入的理由在激烈争论中得到“锤炼”,变得更加具有诱惑力了,但民营(筹办)银行的送审方案与章程设计却暴露出民营企业家急迫参与银行业的真实动机,该动机与鼓吹民营金融的学者们所列举的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偏差太大。因此,民营银行市场准入呼声不过是一个在经济上成长起来的利益集团为实现其政治利益追求寻找一条更加宽阔的经济路径而已。在社会信用等制度环境制约条件得到满足之前,新增设民营银行机构无益于真正的民营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拓展,也无益于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优化,更无益于中国金融新秩序的确立与持续,至于能否实现“规范民间(地下)金融”和“瓦解金融‘黑市’”之目标,则取决于金融资产价格的市场化程度。针对真正的民营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拓展问题,我们更加主张在完善制度建设基础上对现有小银行类存款机构进行民营化改造,该措施具有等同制度变迁收益这个前提下的最小社会成本优势。
  • 详情 银行中小企业贷款的效益与风险研究
    中小企业贷款“信息不对称”和“小、急、频”的特点增大了商业银行的审查监督成本,降低了银行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的积极性。对此,已有文献提出组建民营银行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国有银行民营化、设立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最低比例限制等解决方案。本文认为,讨论中小企业银行融资难问题的解决,首先要解决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与收益是否能够平衡的问题。为此,本文对目前我国中小企业银行融资的风险与收益的结构进行了剖析,研究了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水平与成本及风险调整后收益的关系,提出了中小企业贷款成本及风险调整后收益不低于于其他优质贷款的建议利率水平。
  • 详情 国有企业MBO方案悖论
    本文主要研究国有企业MBO在现实经济环境中的可行性。基本结论是:在企业国有的背景下,MBO的实施会出现实施前提与实施目标同一的悖论。本文通过对MBO方案主体的行为限制、行为可能等进行分析,推导出国有条件下, MBO后经营者行为并不一定会符合标准企业理论的规定条件,从而产生悖论。而该悖论存在表明,在目前状态,国有企业的MBO不宜过分提倡。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应主要放在引进外部投资人身上。
  • 详情 国有企业MBO方案悖论
    本文主要研究国有企业MBO在现实经济环境中的可行性。基本结论是:在企业国有的背景下,MBO的实施会出现实施前提与实施目标同一的悖论。本文通过对MBO方案主体的行为限制、行为可能等进行分析,推导出国有条件下, MBO后经营者行为并不一定会符合标准企业理论的规定条件,从而产生悖论。而该悖论存在表明,在目前状态,国有企业的MBO不宜过分提倡。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应主要放在引进外部投资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