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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私募:消亡现象与幸存者偏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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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2月10日 上次修订日期:2013年12月10日

摘要

本文首次利用包括消亡基金在内的大样本阳光私募分析了尚未在公募基金中发生的消亡现象。我们发现该行业的年消亡率达13.55%,相应的幸存者偏误为0.99%/年。Probit消亡模型表明,不同于美国对冲基金,我国阳光私募的消亡与其原始收益率无关,但与风格调整后收益率(原始收益率与同期行业平均收益率的差额)显著负相关。另外,业绩波动大、规模小和年轻的基金容易消亡,而固定管理费和业绩提成费高的基金则容易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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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道轮; 陈强; 陈工孟 阳光私募:消亡现象与幸存者偏误 (2013年12月10日) https://www.cfrn.com.cn/lw/1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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