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

  • 详情 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市场金融契约选择的实验研究
    本文通过控制项目自然状态来模拟私有信息环境,通过控制投融资双方的角色比例来体现谈判力,以此来研究两者对直接融资市场上中小企业融资契约选择偏好的影响。实验结果表明:(1)私有信息对融资方的契约选择有显著影响,当双方谈判力均等且融资方具有项目好(坏)状态的私有信息时,融资方最倾向于选择标准债务(股权)契约。(2)在控制私有信息的前提下,投资方拥有谈判力将会导致选择可转债的融资方比例增大。(3)在融资方具有私有信息且投资方拥有谈判力的前提下,投资方谈判力越大,则融资方私有信息对自身契约选择的影响越小。以上研究为消除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提供了理论支持。
  • 详情 基于RDEU效用理论下两阶段可转债定价研究
    本文根据可转债具有债性和股性的特点,将可转债投资决策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二个阶段的不确定性依赖于第一个阶段的不确定性,采用RDEU效用理论进行定价分析,得到可转债定价模型。结合具体例子,本文采用matlab软件程序算出基于RDEU效用理论下可转债的价格,并与EU效用理论下可转债价格进行比较。结果表明:RDEU理论得到的可转债价格高于EU理论得到的可转债价格,且RDEU理论价格比EU理论价格更接近实际价格。
  • 详情 基于股本权证定价效果的最优波动率模型选择(第二届博士生论坛)
    运用稀释因子调整的BS模型为股本权证定价,波动率参数的预测精度对定价效果具有重要影响。本文以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所附带的权证及其标的股票日收益率和5分钟高频交易数据为样本,在对隐含波动率模型、已实现波动率模型以及历史波动率模型参数估计的基础上,以股本权证市场价格为评价基准,分别测算了基于三个波动率模型的定价效果。研究发现,基于隐含波动率模型的定价结果具有最小平均绝对偏差与平均相对偏差,模型效果最优,已实现波动率模型与历史波动率模型定价效果相对绩效不明确;基于历史波动率模型的定价结果对股本权证市场价格普遍低估,已实现波动率模型与隐含波动率模型定价结果同时存在着低估与高估。
  • 详情 可转换债券能制约公司的无效投资行为吗?——来自我国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
    尽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改善无效投资方面具有理论上的优良性质,但对其治理功能 的实证考察却十分缺乏。以Shleifer(1989)的分析框架为基础,本文所构建的研究模型着 重于分析可转债对无效投资的治理作用及可转债各具体条款设计与投资效率改善之间的关 系。结果表明,可转债能够实现对公司无效投资的双向治理。以2000至2008年间我国可转债 发行公司为样本所进行的实证检验也部分支持了上述理论分析的结论。具体来说,可转债的 发行能够显著改善公司的投资不足问题,但对于过度投资的制约却表现为短期效应。各具体 条款对投资效率改善的作用并不明显,只有赎回条款能有效缓解公司的投资不足行为,而向 下修正条款的作用则依赖于其表决机制。
  • 详情 融资优序理论新证:公司债、可转债和增发股票宣告效应的比较分析
    通过事件研究方法对我国上市公司发布公司债、可转债和增发融资公告所产生的宣告效应进行研究,检验融资优序理论在我国资本市场的表现形式。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会通过“择时”来确定公告日期,具体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融资公告前会产生显著的正的累计平均异常收益率,公告后产生显著的负的累计平均异常收益率,总体上会产生正的累计平均异常收益率,与国外的绝大多数研究不同,在我国可转债融资的累计平均异常收益率要显著的高于增发融资,增发融资的累计平均收益率又显著的高于公司债融资,而且上述的结果均是稳健的,本文认为产生以上结果主要原因是研究区间内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证监会对再融资的严格控制。
  • 详情 基于控制权动态转移视角的可转债治理效应研究
    :突破传统的现金流思路,从控制权视角分析了我国企业对外发行可转债对管理 者行为及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可转债内嵌转股期权能够导致企业控制权在 不同现金流信号下的动态转移,这一控制权动态转移机制将对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内部管 理者产生有效率事前约束,促使其降低控制权私有收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研究将为优化 我国企业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效率提供很好的理论借鉴;同时,本研究基于金融衍生工 具的分析也将为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金融创新提供理论参考。
  • 详情 基于控制权动态转移视角的可转债治理效应研究
    突破传统的现金流思路,从控制权视角分析了我国企业对外发行可转债对管理 者行为及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可转债内嵌转股期权能够导致企业控制权在 不同现金流信号下的动态转移,这一控制权动态转移机制将对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内部管 理者产生有效率事前约束,促使其降低控制权私有收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研究将为优化 我国企业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效率提供很好的理论借鉴;同时,本研究基于金融衍生工 具的分析也将为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金融创新提供理论参考。
  • 详情 可转债定价的蒙特卡罗模拟方法与误差分析
    可转债的定价问题是学术界和实务界都关心的问题。本文在考虑行权策略的基础上,采用最小二乘蒙特卡罗模拟(LSMC)对沪深证券市场中交易的可转债进行定价分析。结果表明, 该方法确定的价格略低于市场价格, 模型价格与市场价格误差较小, 且不具有系统性。这与 Black-Scholes 等传统模型系统性高估可转债的价格形成了鲜明对比。另外,最小二乘蒙特卡罗模拟的稳定性要优于 Black-Scholes 模型,尤其是在转股价格调整的时候更是如此。可转债是否处于转股期对于可转债价格的敏感性以及定价误差有一定影响。我们认为,可转债市场价格偏高既与投资者的预期有关,也与市场缺乏套利机制有关。
  • 详情 基于博弈均衡定价模型的中国可转债设计条款研究
    本文运用博弈均衡定价模型,逐步加入转股权、赎回权、回售权和特别向下修正条款,对中国可转债设计条款进行研究,得出了许多重要的结论。在分析回售权时,运用“博弈的均衡点理论” 揭示了导致“华菱转债回售风波”的深层次原因,指出了可转债条款设计上的缺陷,即回售条款导致的可转债价值的非连续性;在分析特别向下修正权时指出,在有效市场中,如果投资者选择最优的转股、回售和持有策略,而发行者选择最优的赎回和转股价格特别向下修正策略,那么回售权和转股价格特别向下修正权将会相互抵消,最初的那种希望通过这两个条款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优惠,从而获得发行上的便利的设想将化为乌有。因此建议在可转债条款设计中:要么修改回售条款的设计降低可转债价值的非连续性,同时取消特别向下修正条款,防止两个条款相互抵消,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要么两个条款都取消,以简化可转债的复杂性,增加其在投资者中的普及程度。
  • 详情 博弈均衡定价模型
    本文以分析结构法和简约法定价模型的缺陷为起点,提出了一种新的定价模型——博弈均衡定价模型。该模型纳入了公司资本结构,通过刻画股权投资者与(广义)可转债投资者之间的博弈并取得均衡的过程,从而得到均衡条件下的(广义)可转债价格。该模型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模型的二叉树部分,它实质上描述了股权投资者和债券投资者的博弈过程,即两类投资者在充分考虑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上规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方可能会采取的行为的情况下,如何瓜分给定的公司总市场价值的过程;第二部分则是“公司总市场价值分配理论”,它告诉我们在投资者的博弈达到均衡的情况下,如何用观测到的股票价格推算债券价格。两部分加在一起,就是一个博弈加均衡的关系。在处理投资者博弈均衡的问题上,本文的两大创新点——“风险承担率”和“公司总市场价值分配理论”起到了关键作用,前者解决了如何刻画两类投资者的博弈关系问题,后者则解决了博弈如何达到均衡的问题。与其他大多数模型相比,博弈均衡定价模型存在一些其独有的特点:1、通过纳入资本结构,本模型可以更好的刻画债券的违约风险;2、本模型建立在真实概率空间,但其结果却与建立在风险中性概率空间上的其他定价模型所得出的结果一致;3、由于本模型建立的基础是投资者之间的博弈并取得均衡的过程,因此本模型可以解释许多其他模型解释不了的市场现象;4、与杠杆率指标相比,在刻画金融工具风险问题上,模型中的风险承担率是一个更加精确的指标,它模糊了股权和债权之间的界限,使得任何金融工具在我们眼中都只是一种收益与风险的匹配关系。